海山國中與景文高中國樂團
發動台灣區音樂比賽史上最大抗議事件的始末
11-1 參賽抗議的基本原則
11-2 「月琴」不可以用指甲彈?評審非法
12-1 賽前申請評審迴避,承辦人置之不理
12-2 陳乃國台上棄權抗議,承辦人當場咆哮要記過
13-1 被押赴省教育廳「請罪」,科長揚言叫警察抓我
13-2 在頒獎典禮會場被「綁架」,學生罵學校真窩囊
14-1 作曲者親自指導的演奏,還不合曲意?評審的資格還違法
14-2 指導老師不能參加頒獎典禮,第一名也不准親自上台領獎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2008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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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押赴省教育廳「請罪」,科長揚言叫警察抓我
當時的台灣區音樂比賽,是由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等三個單位輪流主辦,1980年,輪由台灣省政府教育廳主辦,時任主辦科長是陳定閣(註:後來升任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副局長)。
沒想到,陳定閣在賽後隔天,馬上向海山國中校長湯錫珩施壓,要湯校長逼我撤回抗議,並要求湯校長親自到省教育廳說明抗議始末。
但我認為學生是以個人名義參加「少年組」的比賽,而非代表學校參加「國中組」的比賽,堅持不撤回抗議。
為了不讓學校困擾,我憤而請辭國樂團指導老師職務,並計畫下一波的抗議行動,且另以書面向最高主管機關的教育部提出陳情。
海山國中教務主任林清吉當晚來找我,他說,台灣省政府教育廳是學校的上上級長官,如我不撤回抗議,勢必會處罰他及學校相關人員,一直拜託我,希望我能陪他們去一趟省教育廳。
由於林主任過去對國樂團的事非常支持,溫金龍等學生常利用上課時間,參加中廣國樂團等校外國樂團的演出,他都准予公假,為回報他的支持,我勉強同意。
他知道我情緒仍然很激動,還特別拜託我「見面後,你儘量不要講,由我們來說明」。
四月二日,林主任開車載我與湯校長到南投的省教育廳第五科,向陳定閣科長「請罪」。
科長有獨立的辦公室,室內有一組不小的辦公桌椅,面對著門,辦公桌前有二、三張靠背的椅子,進門左牆邊有一組三人座的沙發。
進門後,握完手,陳定閣請我坐在沙發上,請湯校長與林主任坐在靠背的椅子。
寒暄幾句後,我實在按捺不住了,向他敘述當天事發的過程及抱怨承辦人員處理的態度問題,並提到「假如不能在頒獎典禮前補救,我的學生將會退回獎牌,表示抗議」。
這時,他突然站起來,走向我,用手指指著我的鼻子,斥責說「如果你敢在領獎後,隨即退回獎牌,我當場就叫警察把你抓起來!」。
我即時的回應是,一句不說,站起來,掉頭就走,「好想法,我就讓你當場叫警察把我抓起來!」。
回到板橋後,我通知參賽的學生及家長來我家開會,參賽的學生及家長同意配合我的抗議行動。
當時,中國流行「大字報」活動,我就設計了幾張抗議用的大字報。
沒想到,學校已事先知道,我確定會帶學生現場抗議,湯校長、教務主任林清吉、訓導主任戈立鈞及訓育組長曹永雄等四人緊急會商對策。
因為我時任青年戰士報駐台北縣記者,頒獎典禮前一天,我從台北縣發新聞通稿給各報駐台北縣記者,但我沒有親自拜託他們發稿,因為重點新聞在明天頒獎典禮的會場上,是各報駐台中記者的責任區,一般記者不會跨區報導。只是基於同業關係,我應該有義務要讓他們事先知道明天的抗議行動。隔天,幾家主要的報紙都報導了我準備要抗議的新聞。
在頒獎典禮會場被「綁架」,學生罵學校真窩囊
四月五日一大早,溫金龍的爸爸開著他的計程車,載我及溫金龍到台中市中興堂的頒獎會場,下車時,就看到大門前停了幾輛警車,以及幾名警員在聊天。
當時,已萌生「從容就義」之念,「我等一下就是你們要抓走的人」,進入大門後,我們依主辦單位指定的左邊座位入座。
當頒獎典禮開始,大會主席上台準備致詞時,我站起來,雙手高舉大字報,正快步走向舞台時,冷不防,湯校長與林主任突然不知從那裏衝出來,奪下我的大字報,彎曲上下臂,一左一右夾住我的上臂,強拉帶拖,硬把我架到後台。
湯校長與林主任兩人塊頭很大,雙手的力道很強,我的雙臂被他們夾得非常緊,非常痛,我一直要掙脫,但掙不開,急得眼淚奪眶而出。
台中市曉明女中的國樂團指揮林月里老師發現我的情況,緊跟著到後台,一直陪著我,安慰我。
還有幾名記者也跟著到後台,等我情緒稍為緩和後,才問我事件的經過,後來看到報導,才知道其中一名是台灣時報的記者。
眼看上台抗議行動的大勢已去,正如台灣時報記者在第三版頭條新聞的描述,當時我是「激動的涕淚縱橫,頓足搥胸」。
隔天一早,本想再去一趟南投,了解各報登載情形,但看到台灣時報以全國版第三版頭條新聞報導,還刊登我痛哭的照片,一時間,覺得很糗,就打消念頭了。
自從懂事以來,這是我第一次掉淚,而且,「男兒有淚不輕彈」,而我卻在女人面前痛哭,痛哭的照片還登在全國版的新聞。
前台的狀況如何?學生有沒有採取更激烈的抗議行動?我是隔天才從台灣時報的報導,知道學生當時的行動。
當學生看到我被架走時,陳乃國、蕭英毅、吳金城及黃偉楓等四名學生在台下高嚷「翁老師被綁架」、「沒關係,轉學好了」、「海山國中真窩囊」,當場讓湯校長等四人非常尷尬。
學生公開指責學校真窩囊,確實不應該,隔天,我看到報導後,馬上通知這四名學生到我家,他們坦誠確有說過這些話,我請他們寫下悔過書,向學校致歉。
針對我四月一日的陳情書,教育部於同月11日即函請省教育廳處理,省教育廳仍置之不理,1981年,發生「非法評審」後,我再向教育部函催,教育部於同年5月26日再函省教育廳,省教育廳於7月13日函稱已「邀請台端當面解釋,並以不再函覆有案」。
省教育廳逼湯校長押我去「請罪」,變成了「邀請我當面解釋」,真是玩文字遊戲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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