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0日 星期五

驚爆「特別301」談判內幕-第一章 鬼魅條款的牽引-3

第一章 鬼魅條款的牽引
一、鬼魅條款的爭議
二、不打不相識
三、鬼魅條款的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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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1994年5月20日)

三、鬼魅條款的風波
  被王全祿指為立委「錯誤立法」,企業各界深感困擾的著作權法第十一、十二條通過後,各企業團体紛紛舉辦座談會,討論「如何適應著作權法」,或「企業研究發展著作權歸屬」等問題。七、八月間我陸續參加了台北市報業公會、中華民國工商建研會、中華民國工業總會等單位舉辦的研討會。

  工業總會的研討會是在中廣頻道上開闢的對談節目,並開放部份時間讓收聽民眾打電話到現場詢問。我當時代表林立委參加,工總則派出執行秘書李旦律師。事實上,與會之前,我很清楚這個節目擺明著是針對修理林立委而來,當時企業界對於林立委仍誤解是他錯誤立法。我在節目中指出,新著作權法第十一條、十二條真正的問題在於不符合創作最基本理論,也就是說它的問題出在「法人、出資人能否創作著作?」,我們的主張是「不能」,因為我們不能聽到「現在播出的廣播劇,由中廣公司編劇、中廣公司主持、中廣公司作曲、男主角中廣公司、女主角中廣公司」的廣播,因此主張刪除,惟刪除並非指全部的著作權均歸屬創作人,而是依法人、出資人「登記業務目的所需」及「公平合理原則」而定。

  而另外二起事件是事隔半年多後,發生在中國廣播公司資方與勞方的著作權爭議。

  這二件廣播界發生的著作權爭議案,首先是在中廣台中台、服務網、青春網主持節目的中廣特約主持人羅懿芬,由於不願簽下中廣所訂著作權契約書,而宣佈辭職。

  據了解,當時中廣在民國八十二年農曆過年前,便將契約給所有節目主持人過目並簽名,羅懿芬認為合約書有疑點,所以遲遲未簽。

  羅懿芬事件正是許多心中困惑的企業員工縮影,但多數人為求工作保障,多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尚未明瞭契約書所載勞資雙方權益為何時,便草草簽約了事。

  據當時報載,羅懿芬表示她只不過是電台特約人員,節目均是其自組傳播公司在中廣包下的時段。但中廣提出的合約第四條卻明定,以後乙方(主持人)在中廣主持節目的著作權,屬於甲方(中廣)。

  由於羅懿芬製作的節目帶,如談話性節目「街頭巷尾」曾製作成有聲出版,因此對於簽約後著作權歸於中廣,表示無法接受。報載她依律師指點,在合約上加上但書:「乙方同意製作主持節目在中廣播出以一次為限,其餘不在此限。」

  第二起著作權之爭還是發生在中廣,羅懿芬事件後不久,在中廣青青網主持「心靈航海圖」的名作家張曼娟也對這份著作權契約書反彈。張曼娟先前已簽約,一直到羅懿芬事件發生後,她才意識契約內容的嚴重性。由於她本人是拿筆桿經常出書、有聲出版物的作家,儘管她知道中廣將來未會出版「心靈航海圖」的節目內容,但當她一想到明明是自已費盡心力的創作,簽約後卻要經過中廣同意才能出版( 因為著作權已屬中廣 ),她心裏就覺得很怪。

  「心裏很怪」,正是許多企業員工共同的想法,但怪在那裏?很少人知道,也未再花時間做進一步了解,以致在這項關係創作人權益的條文上,多數真正的創作人,竟成為最沒有聲音的一群。

  中廣陸續發生二件節目主持人拒絕簽約事件後,中廣導播組組長常勤芬與我連絡,希望我協助中廣解決這些爭端。我與常勤芬是過去在國樂界的老朋友,當時我給她的建議是,修正合約書第四條,視乙方報酬多寡分二種情形處理:

一、報酬少者:乙方(創作人)在約期中,依其職務所完成之全部著作,以乙方為著作人,但甲方(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之全部著作財產權。
二、報酬多者:乙方在約期中,依其職務所完成之全部著作,以乙方為著作人,但該著作之全部著作財產權專屬授權甲方行使,乙方不得再授權第三人行使,或為散布之用而自行重製。
  這種處理勞資關係的原則,後來已列入「林壽山版」著作權法修正草案中(註四)。
  常勤芬一次私下與我聊到,其實,中廣並非蓄意要奪取主持人的著作權,而是因應新著作權法第十一、十二條通過後,跟著各企業急就章,草草擬出個契約書就要員工簽,目的只求一切程序合法而已。事實上,包括資方對於契約書內容實質影響的權益也都不甚了解。

  中華民國工商建研會當時理事長吳思鍾便道出相同的心聲,他在民國八十一年八月二十八日建研會舉辦的有關「著作權法實施後對工商企業之衝擊」座談會上指出,企業出資人並非貪求自著作權契約中向創作人搶來什麼著作權歸屬的好處,只因新法通過,而其對資訊業、視聽娛樂關係特別大,企業主只希望了解怎麼做才是合法。他為這場企業主座談會下的結論是: 「業者要求的著作權,是能賺錢又不違法,與賺錢無關的其他著作權,並非業者所需。」

  「只求合法、能賺錢」,事實上是代表多數企業主的心聲。只是,法怎麼訂,才能讓出資人、法人與創作人雙方權益均獲得保障,恐怕只有再修法。「修正著作權法讓文化人全力創作,使出資人樂於投資文化事業。」後來也成為林立委競選第二屆立法委員的主要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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