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0日 星期五

驚爆「特別301」談判內幕-第三章 第一場戰役-2

第三章 第一場戰役-2
一、我是一個會惹麻煩的人
二、偶然成為談判代表團一員
三、不像是一個代表團
四、丁懋時代表點名見我
五、談判開始
六、不是談判,是接受偵訊
七、會外戰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199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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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成為談判代表團一員

  能否化解報復壓力的中美智慧財產權談判,於三月八日於美國華府舉行。

  直到三月五日談判代表團出發的一週以前,我都還不是代表團一員。

  二月二十六日,王全祿主任委員與馮震宇教授同時出席立法院的公聽會,王主委突然過來問我,聽說蕭萬長找你一起去美國談判,你不願意去,為什麼?王主委並希望我能一起去,當時我愣了一下,仍堅持馮震宇教授隨行的條件,王主委即過去與馮震宇協調,馮震宇以補課麻煩為由拒絕,王主委只好過來與我商量,國貿局無意讓我去,他正式邀請我以內政部顧問的名義赴美,並希望我協助他說服馮教授同行,後來,我說服了馮教授一起共赴「國難」,不過,馮教授特別強調,蔡組長從未找過他談赴美談判的事。

  王主委的主動邀請,實在大膽,不怕引發其他立法委員與助理的反彈,後來,我也不負王主委厚望,不僅未讓王主委感到困擾,反而獲得民進黨籍立法委員當面的肯定。

  四月間的另一場公聽會,民進黨籍的立法委員廖大林主動與我打招乎,他說,他們去拜訪美國在臺協會(AIT)想了解中美智慧財產權問題的關鍵時, AIT 人員反而建議他們來找我,他對我在這方面的努力也表示肯定,受到他的肯定,我也更積極主動投入「三O一」的戰役。

  在此之前,我與王主委因誹謗案仍處於近乎敵對的狀態,在立法院見面時,都只是點頭示意而已,難得說上幾句,何以會邀請我一起赴美?王主委後來說,他認為沒有實際參加「特別三O一」談判的人,不了解談判代表的辛苦,因此,在國內反彈他最大的專家,他都會主動邀請,例如,民國七十八年,反對台美著作權保護協定草簽最積極的蕭雄淋律師。

  王主委此一理念,應該是化解民國八十二年「特別三O一」報復的關鍵之一,因為,若我沒有赴美談判,我無法接受協定的內容,因為,既然是談判,怎會談出如此「喪權辱國」的條款?必然會希望林立委堅持保留協定,以當時立法院反美的聲浪,若林立委堅持,協定的保留條款未必能夠撤回。

  想起當時不知不覺捲進如此重大的涉外事件,且自己可能是「特別三O一」報復的關鍵人物之一,至今仍心有餘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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