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日 星期一

無名小子的回憶錄-憶國樂往事-3

海山國中與景文高中國樂團
教「牛」彈琴
1-1 緣起
1-2 主動要教「牛」彈琴
1-3 練習時,被迫處處為家

2-1 國樂團變成了「抽菸的天堂」
2-2 無心插柳,首開國樂社學生自費上「個別指導」課的先例

3-1 被迫另類的「孟母三遷」
3-2 學生腰掛扁鑽、帶頭遊街,趁機逃家、逃學、打架、追女生....

4-1 為參加決賽而幫學生遷戶籍,被官員公開譴責,要增訂「翁自得條款」
5-1 免費幫學生選購樂器,還被指A學生的錢 
6-1 願過另類「神經病」生涯的關鍵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2008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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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另類的「孟母三遷」

  萬萬沒想到,幾個月後,有一天,學校的訓育組長林清吉略帶緊張地問我「有人指控你利用學校場地營利,還說學校明知又縱容你,怎辦?」。

  聽到這句話,我如同挨了一記悶棍,因為,學生確實有付費,也利用了學校場地,只是沒人真正「得利」而已,除了終止個別指導課外,「我還能怎麼辦?」。

  名譽受到如此傷害,實在心灰意冷,而個別指導課確實大幅提昇了樂團的水準,與其終止個別指導課,不如歸去,連合奏練習也一併停掉。

  林組長感受到我的失落與心意,但以訓導處的立場,當然不能讓合奏練習夭折,就主動提出「我家免費提供作為個別指導課之用」的方案,希望我勉為其難地接受。上個別指導課的地點就從學校一遷至林組長的家。

  林組長的家是連棟透天的,上了幾次課後,有鄰居反應太吵,我覺得這不是長久之計,必須再另想辦法。

  這時期的個別指導課,初學者都是我先教,學費歸我,視學生的學習進度,約二至六個月後,再改由其他老師教,學費也全歸他們所有,因此,我的收入略有增加,毅然決定搬家,就近在板橋租較大的房子。

  為了能讓學生有較大的空間練習,又能儘量不吵到鄰居,其他老師同時教個別指導課時,不會互相干擾,就二遷至板橋市文化路與雙十路交叉附近的公寓頂樓。

  我租的是三房二廳,我與我媽各睡一房外,尚有一房與一廳供兩位老師同時上個別指導課之用,每週六下午為固定個別指導課時間,學生上課前後,就到樓頂平台去自行練習。


  這時,我突發奇想,「放牛班」學生不升學,卻願意自費上個別指導課,與其讓他們在學校下課後回家玩,不如通通到我家,再次「物盡其用」地練琴,就逐一與家長溝通,到我家接受免費的另類「魔鬼訓練」。

  大部分的家長都被我說服了,不論個別指導課是跟那一位老師上課,凡是上個別指導課的學生,每天學校下課後,都要到我家練習,一直到晚上九時才回家,假日雖然由學生自由選擇要不要來練,但幾乎所有的學生都會來練。

  從此,每天晚上及假日陪著學生練琴,一對一輪流檢驗學生的練習成果,糾正練錯的地方。

  我較累時,就頭靠在沙發的扶手上仰躺著,讓學生在我頭後練習,常常會小睡一下,學生大多不知道我偷睡。

  不過,有幾次在睡著時,好像聽到學生拉錯,會突然醒過來說「音不準!剛才拉的那一段重來」。

  「陪學生練習」成為我主要的休閒娛樂,以為從此可以安定下來了。

  沒想到,因為我家與學校仍然有一段距離,而且,假日是自由練習,發生了一些問題,只好三遷至距離學校較近的觀光街3巷。

  最後,雖然四遷至新民街,不過,四遷的主因並非純為學生,而是當時女朋友的提議。

  當時,女朋友認為租別人的房子,常要搬來搬去,提議要買房子,作為結婚之用,而這時我已擔任景文高中的訓育組長,收入較高且穩定,有能力付房屋貸款,就向親友借自備款,貸款買下新民街的房子。

  為利學生練琴之便,我以前租的房子都是選頂樓,但樓頂平台都沒有加蓋,下雨天,學生無法在樓頂平台上練習,買下新民街的房子後,就將樓頂平台以鋼骨及鋼板全部加蓋遮雨蓬,專供學生練習之用。

學生腰掛扁鑽、帶頭遊街,趁機逃家、逃學、打架、追女生....

  有一天,學生梁正輝的父親特地來找我,神情很緊張地問我「翁老師!您怎敢教沈國正這種學生?」。

  沈國正確實是壞學生,國樂團違反校規的學生,抽菸、打架、喝酒、曠課....,十之八九都有他,甚至大部分都是他帶頭的。

  學校訓育組長最常跟我說的二句話就是「沈國正又被抓到了」、「學校又要溫金龍轉學了」。

  假日自由練習時間,還常騙他父親說要來我家練琴,他父親也常一臉無奈地來找我,坦承小孩好鬥、有暴力傾向的個性,他實在管不了,只有這個兒子,其它都是女兒,像教徒般地虔誠,一再拜託我多管教他。

  當時,我心想,放牛班的男學生違反校規,沒什麼好緊張的,就問他「沈國正又發生什麼事情?」。

  他馬上手指著腰前回說「沈國正昨天晚上在埔墘的路上,腰掛扁鑽(註:一種兇器),後面還跟著幾個學生,大搖大擺地遊街」。

  父親擔心小孩跟著沈國正學壞,我可以理解,但沈國正除了假日有時曠練外,平常練習還都很正常,若不讓他來練,他必然走入黑道。

  我當面謝謝他主動提供給我這訊息,但只能跟他保證,會盡力管教沈國正,寧可設法逼他天天來練,也不能讓他走入黑道。

  沈國正當年實際上做了那些壞事,因為都只是耳聞,而非親眼目睹,有些我已記不得了,也20多年沒見到他了。

  正巧的是,我要寫這段往事,正愁記憶較模糊,難以下筆時,他卻意外地從網路上找到我的網站,打電話給我。

  電話中,我說「哈!哈!你簡直是自投羅網」,2008年7月8日,他南下高雄請我餐敘。

  餐敘中,他承認當年經常違反校規,但確實做了那些壞事,他也無法一一記得,只記得最嚴重的一次是,曾與重慶國中的學生集體械鬥。

  他還說,曾被學校退學,休學在外浪蕩了一年,想想還是回來拉琴比較好,就來找我幫忙他復學,才又喚起我一些記憶。

  當時,我還是堅持「不能讓他走入黑道」的意念,這時,林組長已升任教務主任,就與林主任溝通,一定要讓他復學,但不能讓他覺得復學太簡單,由林主任扮黑臉,我扮白臉,合唱雙簧。

  我要沈國正去學校拜託林主任,也知道林主任不會馬上同意,他第一次碰一鼻子灰回來找我時,就告訴他「林主任不准,你就天天去教務處報到,總有一天會心軟」,林主任故意刁難他幾次後,也不忍心地讓他復學了。

  沈國正後來參加臺灣區音樂比賽,還獲得七次第一名,包括1982年,雲林縣青少年組高胡及京胡獨奏比賽,1983年,台北市西區成人組南胡及京胡獨奏比賽,1984年,台北市南區成人組南胡、高胡及京胡獨奏比賽。


  但是,學校要逼溫金龍轉學的原因,倒不是違反校規,而是因為追女學生,追到女學生家長來學校抗議,要求溫金龍轉學,否則,自己辦轉學。

  記憶中,溫金龍被逼轉學的次數約有七次,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林組長特別打電話要我趕去學校一趟,我還以為發生了什麼大事,他說「這ㄟ死猴因仔,追國小女學生,逼得家長轉學到偏遠的平溪國小,他還有辦法去找她,家長來學校抗議,學校要他辦轉學」,並問我的意見。

  我還是一樣「不能讓他走入黑道」的意念,而且,會如此追女生,表示他的感情非常豐富,這還可能就是他音樂感特別好的主因。

  我跟林組長保證說「他留下來,將來即使不是出色的音樂家,至少會以音樂為生,但轉學後,沒有國樂的環境,他的未來會如何?難料」。

  而我親身遇到的情況是,國樂團一位楊姓女學生外表脫俗,氣質很好,水汪汪的眼睛像關芝琳,行為舉止像淑女,在男人眼中應該是美人胚子,有一次卻是突然變了樣,很沮喪地來找我,眼淚奪眶而出地說「老師,溫金龍怎麼都不理我了?」。

  當時,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不方便問她與溫金龍交往的情形,也不記得當時是如何處理?只記得腦海裏轉的是「哇!溫金龍,你還真厲害,連這麼有氣質的女生都不要」,事後,這位女學生很快就離開國樂團了。

  另一名問題較大的男生是黃偉楓,相當聰明,學習能力很強,練習時間最短,還曾獲得台灣區音樂比賽簫與笛等兩項獨奏決賽第一名,如今,已不知去向,相當可惜。

  有一天,他媽媽打電話來問我,他昨晚有沒有在我家睡覺,我說沒有,隔天,就親自來找我,很焦慮地說「他已經兩晚沒回家了,拜託你從國樂團的學生中打聽他的下落」。

  我已忘了是從那一位學生打聽到他的下落,只記得到一棟公寓內找到他,並帶他回家,交給他媽媽。

  當年海山國中國樂團上個別指導課的學生中,男學生除了最後兩位學生王銘裕顧寶文外,幾乎無一不違反校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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