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日 星期一

無名小子的回憶錄-憶國樂往事-8

海山國中與景文高中國樂團
九年間,創下了台灣區音樂比賽的多項紀錄
7-1 共獲得決賽第一名62人次,市縣賽第一名224人次
8-1 「放牛班」贏了「音樂班」
8-2 「流氓」學校也贏了「音樂班」

9-1 賴秀綢與呂秀齡雙獲五燈獎比賽五個燈滿分,我「被迫」擔任評審
10-1 五音不全且沒有節奏感的陳鈞,也獲得獨奏決賽第一名
10-2 那是「揚琴」嗎?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2008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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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牛班」贏了「音樂班」

  普通班學生與音樂班比賽,雖然是形同「以卵擊石」,一般人會認為那是「不可能的事」,遑論是「放牛班」與音樂班比賽,不過,當年,我並沒有這種感受。

  因為音樂班學生是主修西樂,國樂只是副修而已,練習時間有限,雖然因為有西樂的基礎,音準又乾淨,但需要較長時間來磨練的技巧,則會顯得較弱,例如,力度與張力的表現。

  光仁中學曾問過我願不願意去指導,我拒絕的原因,除了他們練習時間太少外,主要原因是,音樂班的學生後來都會放棄國樂,我的付出形同只是為了賺鐘點費,對我而言,太浪費青春了。

  1978年,是我學生參加獨奏決賽的第一年,陳文霞與黃淑宜才上個別指導課約三個月,陳文霞就以揚琴贏了光仁音樂班的劉姝嬋,獲得第一名。

  黃淑宜是我與劉俊鳴都認為第一位音樂感最好的學生,如今已不知去向了,非常可惜,她則以南胡贏了光仁音樂班的劉屏玳與南門音樂班的陳家琦,但輸給另一位光仁的巫明俐,只獲得第二名。

  隔年,溫金龍的妹妹溫麗玲再以揚琴贏了劉姝嬋,溫金龍也再以南胡贏了陳家琦,賴秀綢則以琵琶贏了南門的劉寶琇與光仁的楊素珍(註:待確認是否為光仁學生),三人也都獲得決賽第一名。

  1978年,我的學生在獨奏決賽項目都能贏「音樂班」的學生,但國中組的國樂合奏在台北縣比賽時,即意外地慘遭滑鐵盧,連參加決賽的資格都沒有。

  當時,臺北縣比賽的評審無一是國樂界的,其中一位評審是聲樂家張清郎,當年我指揮海山國中國樂團演奏劉俊鳴作曲的「小山娘」與我作曲的「台灣開拓史」參賽,結果卻非常意外地,輸給了永和國中,實在無法接受,賽後,我主動去請教張清郎輸的理由。

  沒想到,他略帶指責語氣說「小山娘曲中的南胡獨奏部分,為何要用滑音拉?」

  聽到這種「無知」的評語,我差一點當場抓狂,因為,南胡最大的特色就在於各種滑音的運用,與運用時所表現的韻味,尤其,賽前,我還特別請作曲者劉俊鳴來校指導。

  賽後,我一再向當時台北縣的承辦人林顯騰要求,明年的比賽,三位評審中至少要有一位是國樂專家。

  1978年,上個別指導課的學生中,還有陳碧琪與吳興松等兩人拉大提琴,我幫他們請的指導老師是西樂大提琴的張毅心及國樂革胡的柳清元,張毅心老師上個別指導課的地點不在我家,而是去他家。

  雖然,他們兩人大提琴的技術比不上西樂界的,但當時國樂界幾乎無人專練大提琴,因此水準遠高於國樂界,陳碧琪後來考上藝專國樂科,畢業後馬上又考上台北市立交響樂團。

  吳興松考藝專術科時,我教他選用高難度的二胡獨奏曲「空山鳥語」,他考完回來時,很納悶地問我「奇怪!評分的鄭思森怎麼會知道我是您的學生?」

  當時,我還擔心是不是被刁難,他回說「不是,我拉完後,鄭思森就把我叫過去問『你是不是翁自得老師的學生?』」,藝專畢業後,他順利地考上了台灣國家國樂團。

  因為當時的溫金龍、陳乃國與曹秀如等三人的胡琴水準高,又有陳碧琪與吳興松的大提琴,就為他們量身訂製,寫了一首高胡與中胡雙協奏曲「蘇武」參賽。

  1979年,獲得國中組國樂合奏決賽優等第一名,雖然,當年團體組成績只分優等、甲等及入選等三種,但仍可從評審給的平均分數,知道實際的名次。

  1980年,以董榕森作曲的京胡協奏曲「大道」,第一次贏了南門國中音樂班。1981年,因再度發生被妨害名譽事件,我拒絕再指揮國樂團參賽 。

  後來,因為時任海山國中教務主任林清吉,介紹我去景文高中專任訓育組長,為回報他的恩情,我勉為其難地再指揮參賽一次,1982年,由林秋岑主奏,以琵琶協奏曲「邊疆舞曲」,再贏南門一次後,我就辭掉海山國中國樂團的指揮。

「流氓」學校也贏了「音樂班」

  當年,台北市私立景文高中是出名的「流氓」中學,1981年,時任台北市教育局局長是黃昆輝,要求經營大成補習班有成的張萬利接任景文的董事長,張萬利請我去接訓育組長兼籌組及指導國樂團,景文提供全免學雜費給溫金龍等五位學生就讀。

  1982年,我同樣是選用琵琶協奏曲「邊疆舞曲」,由黃素娥與盧梅端主奏,第一次參加台北市南區國樂合奏比賽。

  依當年比賽辦法的規定,只能由第一名代表參加決賽,且不得同列兩個第一名,1981年再新增規定,如第一名是音樂班組成的國樂團,第二名仍可參加決賽。

  1982年,甫成立不久的師大附中音樂班組成的國樂團,是第二年參賽,景文與師大附中同屬台北市南區,若景文贏了,依規定師大附中就不能參加決賽,反之,師大附中贏了,景文仍可參加決賽。

  賽後,等待主辦單位統計分數時,評審之一的林昱廷主動來找我。

  他說「翁老師!找你商量一下」。

  我與林昱廷雖然認識,但平時很少往來,偶而見面時,也大多只是寒暄幾句而已,只覺得很奇怪「評審怎會找參賽者商量?要商量什麼?」,並簡單地回了一句「什麼事?」

  他繼續說「今天若我們評審評你們景文輸,我們沒有良心,但評你們贏,師大附中音樂班連參加決賽的資格都沒有,面子實在太難看了,所以,我們只好決定,你們同列第一名,希望你能夠諒解」。

  霎時,我腦海裏一片空白,也只簡單回應「謝謝!」兩字,剛好主辦單位準備報告成績,就沒繼續交談。

  1980年,我發動台灣區音樂比賽最大的抗議事件,1981年,因評審李時銘「非法評審」事件,我再度抗議,如今,評審決定景文與師大附中同列第一名,卻是「評審非法」,我還要第三度抗議嗎?

  師大附中音樂班的經費來自政府預算,而我擔任過記者,知道預算必須經民意機關通過,而公款成立的音樂班若輸給「流氓」學校,這是民意代表刪預算最好的理由。

  雖然師大附中音樂班仍以西樂為主,但國樂與西樂都是音樂,有多一點的預算總比沒有好。

  尤其,評審事先主動溝通,自己已受到尊重,最後決定不做任何抗議。決賽前,也沒有其它他市縣提出抗議。

  當年的決賽,景文仍獲得優等第一名,1983年及1984年,再連續以琵琶協奏曲「黃帝」奪冠。

  至於個人組獨奏的比賽部分,當年師大附中音樂班有那些學生輸給景文,已無從查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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