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0日 星期五

驚爆「特別301」談判內幕-第二章 意外捲入戰役-2

第二章 意外捲入戰役
一、烏雲密佈的春天
二、美僑商會演講
三、真假內戰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199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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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僑商會演講

  繼著作權法之後,「台美著作權保護協定」成為另一個焦點法案,這份美國限期要通過的協定,究竟內容為何?引起我的好奇,不過,當時因忙於第二屆立法委員助選,無暇詳細研究,只是略為瀏覽,即發現內容有問題。

  恰巧,那時臺北美僑商會邀請的一場演講,觸發我深入研究台美著作權保護協定的動機。美僑商會未定演講題目,我考慮台美著作權保護協定將在立法院優先審議,且已發現內容有問題,於是決定「一舉兩得」,選擇以台美著作權保護協定為講題。也從此捲入「三O一」戰爭。

  演講前我花了整整二個禮拜時間,幾乎可以「不眠不休」來形容研究這份草案的過程。

  首先我探究這份協定簽訂過程,得知該協定最早起始於民國七十四年間,中美雙方為解決翻譯權保護問題而談起,民國七十五年,行政院研考會委託專家學者做全面性評估並提出我方立場的建議,民國七十五年、七十六年間,美方與我方草案相繼出爐,到民國七十八年間,雙方你來我往,針對該協定草案展開多達七次的諮商,後來,美方以「特別三O一」於民國七十八年七月十三日脅迫我方草簽。

  若非為了這一場演講觸發我鑽研協定,恐怕我也和一般人一樣,察覺不出有那裏出了問題。可以說,沒有這場演講,就可能沒有後來引發喧然大波的「八項保留條款」。

  二個禮拜後,也就是十一月十九日,我赴美僑商會演講,便提出一份「台美著作權保護協定與雙方法律抵觸之疑義」書面資料( 如附三 )給該商會。緊接著該協定在立法院審議,林立委也當然緊迫盯「案」。

  十二月間,三O一的陰影並未因六月間我方簽署了「投降書」等立法承諾而完全解除。

  經過半年,這尊「巨靈」繼續追蹤,這次他問的是: 六月間簽署的「投降書」執行成績如何,並要求禁止著作物真品平行輸入,醫藥品及農化品行政保護、電腦出口檢驗等。十二月五日至九日,中美再度舉行一季一次的智財權諮商中,雙方便不歡而散,美方對「投降書」執行進度的緩慢,表示不滿意,而對於我方未能承諾依據民國七十八年草簽的著作權保護協定禁止著作物真品輸入,亦表示失望。當時代表我國主談的經濟部國貿局局長許柯生曾表示,中美雙方對於著作權協定中的平行輸入解釋各不相同,以致這次諮商未獲結論。

  不論如何,未獲結論,不歡而散的結局,意味著下一年「三O一」報復夢魘又將再起。

  為免除美國可能在民國八十二年再將我列入優先報復的名單,行政院寄望立法院
能如期在美方期限的一月底前,通過台美著作權保護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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