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0日 星期五

驚爆「特別301」談判內幕-第五章 戰後餘波-1

第五章 戰後餘波
一、恍然大悟
二、另闢戰場
三、研討會風波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199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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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然大悟

  談判結束了,我腦中的疑雲仍揮不去。

  帶著一身疲憊回到飯店,夜已深,本該及早梳洗就寢,就此打道回府。

  我左翻右側,腦子裏不斷出現的仍是為什麼美國強制要求輸入權的事。我起身喝酒,希望藉酒精入睡,但愈喝愈多,依然無法閤眼。

  生平第一次,喝酒不知凡幾,就是無法入睡。

  而夜,卻是愈來愈深....。

  突然間,我頓悟到,原來,美國所持的心態,根本不是和我們談判,而是,戰爭。

  以「三O一」為「武器」,去向每個國家勒索,其實就是向世界各國發動經濟戰爭一般。

  「你不給我我要的東西,我就給你『三O一』!」,美國「三O一」巨砲是如此用來頂住其他國家的咽喉。

  我恍然大悟。

  開始思索,既然是戰爭,就沒有法理可講。

  立法院堅持保留協定條款雖在法理上站得住腳,但如今碰上的卻是一場戰爭,戰場上是毫無法理可講的。只有撤回保留條款一途。

  但我如何開口向林立委解釋,這是一場「戰爭」而不是「談判」呢?我本人沒有「發言權」,可以公開說,但林立委卻不能在立法院說出「戰爭」二字,因為,若公開以「戰爭」為由,而主張撤回保留條款,如此「以退為進」再一次「長期抗戰」,雖然可以立即變成焦點新聞而搶盡風頭,畢竟,媒體的焦點是政治人物求之不得的目標,也勢必在立法院掀起巨濤駭浪,可能挑起反美浪潮,後果很難預料與掌控,尤其,當美方了解我國已領悟到中美談判的本質就是經濟「戰爭」時,勢將也以戰爭手段回應,更不利未來的談判。

  那麼,我應該拿什麼說詞,說服林立委及立法院撤回保留條款呢?

  反覆思索,心中鬱悶不解,感到十分痛苦。

  當時已過深夜,凌晨四點多了。我心想一定要為這個問題找到答案。後來我反覆思索,二次談判以來,我一直沒有機會進入正式談判桌,對「戰爭」的感想只不過是我個人在場外與美方非正式交換意見時所獲得的感觸而已。說不定問題沒那麼可怕,是我觀察錯誤吧?

  決定聽聽其他代表看法,印証自已的觀察是否有出入。

  我吵醒了王全祿,這時王全祿因忙著開記者會,到深夜,才剛整衣入睡不久。我坐定後,慎重的問王全祿,王主委你現在一定要坦白告訴我答案,因為我回去以後要向林委員做關鍵性的建議,我需要參考印証你的看法。「你認不認為我們與美方談智慧財產權,其實就是在戰爭」,王全祿一聽我說「戰爭」二字,似乎呆住了,整個人臉色下沈,沈吟許久,王全祿對我說,沒想到我才來美國二次,又沒有正式上談判桌,就能將他這幾年來與美國談判累積的心境一語道破。

  我看著王全祿矮瘦的身影,尤其是,曾被某立法委員指責說「長得這麼醜!怎能代表國家去談判」,心想,事實上中美這一場經濟戰爭,中華民國多年來主要就是王全祿一個人在打。心中百味雜陳,我不禁以悲哀卻揶揄的口氣說,打個比喻,以你個子這麼小,對上美方代表 MIKE  的大塊頭,就像小孩子跟大人打架一樣,已注定沒有贏的可能。你來就是準備要輸了,只不過是盡量想辦法看看能否少輸一點。

  但是,事實上呢?你的老爸還不止讓你少輸,他甚至將你的雙手雙腳綁起來讓對手打,這種仗叫你怎麼打?你來美國就是注定挨打!而且,回國後,還得到立法院接受「喪權辱國」的羞辱,又不能說出「戰爭」失敗的關鍵,只能昧著良心、公開說謊地為政策辯護,我真佩服你這位內政部唯一「無黨籍」的高官。

  王全祿默然的聽我講完這些話,頓坐椅中。兩人沉默一會,我因為要先趕往紐約拜訪 NMPA,準備回房整理行李,王全錄留我吃完他煮的「泡麵」,我才離去。

  從紐約回臺北途中,我和王全錄繼續研商美方這次提出「禁止真品輸入」修正案的善後問題,王全祿主動邀我一起投入這場不可能贏的戰爭,希望我至少能成為他的助力。

  當時我思考了一下,要投入這場戰爭,我必須要辭掉林立委助理的工作,因此,我沒有答應,但後來又不知不覺地參戰。

  在飛機上,王全祿知道我過去一直從事音樂工作,因此向我抱怨音樂界不團結,音樂著作權團體林立,造成音樂使用人不知該向那一個團體付費的困境,讓他非常困擾。

  由於我是立法委員助理,過去從事音樂工作,又研究著作權法,當時我心想,應該沒有人比我更適合這項任務,因此,我把這項整合的任務當做自己的責任,並向王全祿表示,全職投入這場戰爭不可能,但回國後,我會盡力去協助整合音樂著作權團體,沒想到整合工作竟然跟這場戰爭有關,我還是再一次捲入這場戰爭,而且,多少還是有利於這場戰爭,後來還自甘「愈陷愈深,難以自拔」。

  四月二十二日,立法院以點名表決的方式,撤回協定的保留條款並照美方草案修正通過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二十四日,總統公布施行後,果然,美方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英文書籍的輸入業者首當其衝,遭到海關的擋關。本案證明美方的要求窒礙難行,且對美方不利,這是非常好的談判籌碼,但令人扼脕的是,經濟部卻未加運用,竟然協調海關主動違法放行。

  兩趟美國之行,實在是去怕了,擔心七月份的談判,還要再去,因此,事先安排,藉由代表林立委到香港開會的時機,順道了解香港沒有被列入「特別三O一」名單的原因,並到大陸拜訪版權局及專利局,了解大陸與美國談判的情形,本想避開「三O一」,實際上卻在無意間「自投羅網」,因為,香港、大陸之行其實就是另一種形式的參戰----「收集情報」。

  回國後,王全祿特別邀請我向他的幹部簡報香港、大陸之行。也代表林立委開始音樂著作權團體的整合工作,歷經十個月的時間,「中華民國音樂著作人聯盟」於民國八十三年三月二十六日舉行成立大會,整合過程可說備極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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