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0日 星期五

驚爆「特別301」談判內幕-第三章 第一場戰役-1

第三章 第一場戰役-1
一、我是一個會惹麻煩的人
二、偶然成為談判代表團一員
三、不像是一個代表團
四、丁懋時代表點名見我
五、談判開始
六、不是談判,是接受偵訊
七、會外戰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199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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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會惹麻煩的人

  二月十三日下午,當時的經濟部長蕭萬長特別南下,到林壽山服務處與林立委溝通,蕭部長先講了二十多分鐘,範圍圍繞著「台美著作權保護協定談判時,我是國貿局局長,當年我交待的談判底線,就是國際標準以下可以接受,超國際標準不接受,為什麼今天立法院還要保留?」

  我當時回稱「對不起! 蕭部長,立法院保留的部分,不是超國際標準就是不平等與溯及既往條款」,蕭部長當場很訝異,似愣住了,後來還主動提到,什麼是「禁止真品平行輸入,我在跨部會協調時,聽王全祿解釋過幾次,還是聽不懂」,並當著林立委的面,邀請我以經濟部的顧問隨團赴美參加談判,我當時提出的條件是,林立委同意與馮震宇教授隨行,因為我當時還是林立委的專職助理,而馮震宇教授對美國法院的判決實例有研究。

  後來,經濟部國貿局第三組通知我兩度到該組協商,我判斷可能是為了隨團赴美談判的問題,當時,在該組辦公室內,我首次與組長蔡練生、副組長鄧振中辯論禁止真品輸入的問題,後來,蔡、鄧兩人藉蔡英文教授在立法院公聽會的意見,說應該要從「全方位」考量,我也回說,當然要「全方位」考量,但國貿局有沒有評估我國過去與現在退讓及將來可能退讓的損失?若沒有,如何「全方位」考量?

  當時,我發現民國七十八年草簽協定後,中美雙方都未再研究協定第十四條的問題,因此,才興起我赴美的念頭,曾主動提出馮震宇教授隨行的條件,蔡組長答說,他跟馮教授的關係很好,馮教授一定會去。但後來我遲未接到辦理美國簽證的通知。

  結果,蕭萬長的赴美談判邀約,經我與國貿局官員這一番談話後,無疾而終,久久沒有下文。

  其實,我心裏也明白,在經濟部官員的眼裏,我的言行主張擺明了是一個會惹麻煩的人,而且,國貿局也擔心,只邀請我一人,會得罪其他的立法委員與助理,所以是不可能讓我參與對美的談判,我也就不把赴美談判的事放在心上。

  但是,「是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強求也沒用」的「隨緣」人生觀,又再次應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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