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日 星期六

驚爆「特別301」談判內幕-第四章 第二場戰役-2

第四章 第二場戰役
一、緣起
二、再赴戰場
三、李登輝總統海外傳真指示談判底線
四、晴天霹靂
五、二度會外戰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199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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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赴戰場
  
  行前各方仍有未解的僵局。

  由於三月初的談判沒有結論,眼見著美國三O一報復的大刀已亮出期限,必須在四月中旬前作出令美方滿意的措施,否則隨時落砍而下。在緊促動彈不得之間,眾人心情的凝重可想而知。

  三月下旬,朝野立委代表因此組成中美智財權因應對策小組,與要求協商的行政部門展開早餐會報等各種溝通接觸。新聞局也成立智財權工作小組,經濟部、經建會等單位也忙展開與工商企業界領袖聚會交換意見....相關單位可以動的都「動」了起來。四月一日,執政黨秘書長許水德奉李登輝主席指示,進行黨政協商,惟因立法院方面仍堅持不讓步,不撤回保留條款,未有結論。

  之後,又傳出李登輝總統要親自出馬協商此事,並聽取兩院對智財權處理會報,但最後並未採取行動。

  就在同時,美國公布的貿易障礙報告中對台灣提出六項指控,並指出智財權問題是貿易障礙的重點。再一次對台申明立即解決智財權問題的嚴重性。

  當時,當局已決定,再派談判代表團赴美進行諮商,視非正式諮商結果如何再作因應措施,決定是否繼續保留八項條款。

  連續的二次談判,癥結均在解不開八項保留條款的僵局,換句話說,被立法院保留的台美著作權保護協定八項條款,事實上先後成為三、四月間二次中美談判的主要癥結。

  在第二次談判諮商出發前,來自各方對此問題的岐見有以下種情形:

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間:行政部門要求立法院撤回保留條款,先讓步對美好交待,立法院則不肯輕易妥協保留條款,有立委特別強調控股、錄音著作、真品平行輸入等三項問題規定的條款是謂「國家貞操底線」,必須堅持不讓,立法院認為應由行政部門先和美方進一步諮商談判後再說。
中美之間:當時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白樂綺曾指出,所謂中美間對保護智財權的岐見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台灣方面認為美方限期逼迫,事實尚是雙方有「時間上認知的差距」。白樂綺解釋,那是因為美國要求台灣保護智財權已長達十多年,而我國在這十多年間均執行不力之故。
  在談判團再度出發前,中美雙方亮出的談判底線各指出:台灣方面對保留八項條款不妥協( 特別是真品平行輸入等三項 ),否則,應爭取擴大真品可輸入的範圍。美方則態度強硬,表明既然三月間已談過一次,不願就八項保留條款重開談判之門,惟美方同意以附解釋文方式,對禁止真品平行輸入排除個人利用的項目( 如教科書、產品說明書等 )。
  比起三月間第一次談判,這次非正式諮商團的規模小多了。

  成員包括團長國貿局副局長林義夫、著作權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全祿、新聞局廣電處副鍾芳程、中央標準局副局長陳佐鎮、聯鼎律師事務所律師丁懋松及我,共六人。

  我們在四月四日搭機啟程。

  到達美國當天晚上,一團人應駐美代表處長丁懋時之邀前往該處會館。當時因與丁代表見面時「禮儀細節」等問題,再度令我對駐美代表處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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