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山國中與景文高中國樂團
九年間,創下了台灣區音樂比賽的多項紀錄
7-1 共獲得決賽第一名62人次,市縣賽第一名224人次
8-1 「放牛班」贏了「音樂班」
8-2 「流氓」學校也贏了「音樂班」
9-1 賴秀綢與呂秀齡雙獲五燈獎比賽五個燈滿分,我「被迫」擔任評審
10-1 五音不全且沒有節奏感的陳鈞,也獲得獨奏決賽第一名
10-2 那是「揚琴」嗎?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2008年07月15日)
回無名小子回憶錄-憶國樂往事-目錄
「放牛班」贏了「音樂班」
普通班學生與音樂班比賽,雖然是形同「以卵擊石」,一般人會認為那是「不可能的事」,遑論是「放牛班」與音樂班比賽,不過,當年,我並沒有這種感受。
因為音樂班學生是主修西樂,國樂只是副修而已,練習時間有限,雖然因為有西樂的基礎,音準又乾淨,但需要較長時間來磨練的技巧,則會顯得較弱,例如,力度與張力的表現。
光仁中學曾問過我願不願意去指導,我拒絕的原因,除了他們練習時間太少外,主要原因是,音樂班的學生後來都會放棄國樂,我的付出形同只是為了賺鐘點費,對我而言,太浪費青春了。
1978年,是我學生參加獨奏決賽的第一年,陳文霞與黃淑宜才上個別指導課約三個月,陳文霞就以揚琴贏了光仁音樂班的劉姝嬋,獲得第一名。
黃淑宜是我與劉俊鳴都認為第一位音樂感最好的學生,如今已不知去向了,非常可惜,她則以南胡贏了光仁音樂班的劉屏玳與南門音樂班的陳家琦,但輸給另一位光仁的巫明俐,只獲得第二名。
隔年,溫金龍的妹妹溫麗玲再以揚琴贏了劉姝嬋,溫金龍也再以南胡贏了陳家琦,賴秀綢則以琵琶贏了南門的劉寶琇與光仁的楊素珍(註:待確認是否為光仁學生),三人也都獲得決賽第一名。
1978年,我的學生在獨奏決賽項目都能贏「音樂班」的學生,但國中組的國樂合奏在台北縣比賽時,即意外地慘遭滑鐵盧,連參加決賽的資格都沒有。
當時,臺北縣比賽的評審無一是國樂界的,其中一位評審是聲樂家張清郎,當年我指揮海山國中國樂團演奏劉俊鳴作曲的「小山娘」與我作曲的「台灣開拓史」參賽,結果卻非常意外地,輸給了永和國中,實在無法接受,賽後,我主動去請教張清郎輸的理由。
沒想到,他略帶指責語氣說「小山娘曲中的南胡獨奏部分,為何要用滑音拉?」
聽到這種「無知」的評語,我差一點當場抓狂,因為,南胡最大的特色就在於各種滑音的運用,與運用時所表現的韻味,尤其,賽前,我還特別請作曲者劉俊鳴來校指導。
賽後,我一再向當時台北縣的承辦人林顯騰要求,明年的比賽,三位評審中至少要有一位是國樂專家。
1978年,上個別指導課的學生中,還有陳碧琪與吳興松等兩人拉大提琴,我幫他們請的指導老師是西樂大提琴的張毅心及國樂革胡的柳清元,張毅心老師上個別指導課的地點不在我家,而是去他家。
雖然,他們兩人大提琴的技術比不上西樂界的,但當時國樂界幾乎無人專練大提琴,因此水準遠高於國樂界,陳碧琪後來考上藝專國樂科,畢業後馬上又考上台北市立交響樂團。
吳興松考藝專術科時,我教他選用高難度的二胡獨奏曲「空山鳥語」,他考完回來時,很納悶地問我「奇怪!評分的鄭思森怎麼會知道我是您的學生?」
當時,我還擔心是不是被刁難,他回說「不是,我拉完後,鄭思森就把我叫過去問『你是不是翁自得老師的學生?』」,藝專畢業後,他順利地考上了台灣國家國樂團。
因為當時的溫金龍、陳乃國與曹秀如等三人的胡琴水準高,又有陳碧琪與吳興松的大提琴,就為他們量身訂製,寫了一首高胡與中胡雙協奏曲「蘇武」參賽。
1979年,獲得國中組國樂合奏決賽優等第一名,雖然,當年團體組成績只分優等、甲等及入選等三種,但仍可從評審給的平均分數,知道實際的名次。
1980年,以董榕森作曲的京胡協奏曲「大道」,第一次贏了南門國中音樂班。1981年,因再度發生被妨害名譽事件,我拒絕再指揮國樂團參賽 。
後來,因為時任海山國中教務主任林清吉,介紹我去景文高中專任訓育組長,為回報他的恩情,我勉為其難地再指揮參賽一次,1982年,由林秋岑主奏,以琵琶協奏曲「邊疆舞曲」,再贏南門一次後,我就辭掉海山國中國樂團的指揮。
「流氓」學校也贏了「音樂班」
當年,台北市私立景文高中是出名的「流氓」中學,1981年,時任台北市教育局局長是黃昆輝,要求經營大成補習班有成的張萬利接任景文的董事長,張萬利請我去接訓育組長兼籌組及指導國樂團,景文提供全免學雜費給溫金龍等五位學生就讀。
1982年,我同樣是選用琵琶協奏曲「邊疆舞曲」,由黃素娥與盧梅端主奏,第一次參加台北市南區國樂合奏比賽。
依當年比賽辦法的規定,只能由第一名代表參加決賽,且不得同列兩個第一名,1981年再新增規定,如第一名是音樂班組成的國樂團,第二名仍可參加決賽。
1982年,甫成立不久的師大附中音樂班組成的國樂團,是第二年參賽,景文與師大附中同屬台北市南區,若景文贏了,依規定師大附中就不能參加決賽,反之,師大附中贏了,景文仍可參加決賽。
賽後,等待主辦單位統計分數時,評審之一的林昱廷主動來找我。
他說「翁老師!找你商量一下」。
我與林昱廷雖然認識,但平時很少往來,偶而見面時,也大多只是寒暄幾句而已,只覺得很奇怪「評審怎會找參賽者商量?要商量什麼?」,並簡單地回了一句「什麼事?」
他繼續說「今天若我們評審評你們景文輸,我們沒有良心,但評你們贏,師大附中音樂班連參加決賽的資格都沒有,面子實在太難看了,所以,我們只好決定,你們同列第一名,希望你能夠諒解」。
霎時,我腦海裏一片空白,也只簡單回應「謝謝!」兩字,剛好主辦單位準備報告成績,就沒繼續交談。
1980年,我發動台灣區音樂比賽最大的抗議事件,1981年,因評審李時銘「非法評審」事件,我再度抗議,如今,評審決定景文與師大附中同列第一名,卻是「評審非法」,我還要第三度抗議嗎?
師大附中音樂班的經費來自政府預算,而我擔任過記者,知道預算必須經民意機關通過,而公款成立的音樂班若輸給「流氓」學校,這是民意代表刪預算最好的理由。
雖然師大附中音樂班仍以西樂為主,但國樂與西樂都是音樂,有多一點的預算總比沒有好。
尤其,評審事先主動溝通,自己已受到尊重,最後決定不做任何抗議。決賽前,也沒有其它他市縣提出抗議。
當年的決賽,景文仍獲得優等第一名,1983年及1984年,再連續以琵琶協奏曲「黃帝」奪冠。
至於個人組獨奏的比賽部分,當年師大附中音樂班有那些學生輸給景文,已無從查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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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3日 星期一
無名小子的回憶錄-憶國樂往事-7
海山國中與景文高中國樂團
九年間,創下了台灣區音樂比賽的多項紀錄
7-1 共獲得決賽第一名62人次,市縣賽第一名224人次
8-1 「放牛班」贏了「音樂班」
8-2 「流氓」學校也贏了「音樂班」
9-1 賴秀綢與呂秀齡雙獲五燈獎比賽五個燈滿分,我「被迫」擔任評審
10-1 五音不全且沒有節奏感的陳鈞,也獲得獨奏決賽第一名
10-2 那是「揚琴」嗎?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2008年07月13日)
回無名小子回憶錄-憶國樂往事-目錄
九年間,共獲得決賽第一名63人次,市縣賽第一名224人次
1976年至1986年的台灣區音樂決賽秩序冊,除了1984年外,其他我都有留存下來,不過,1984年還留存了台北市比賽秩序冊,根據當年在秩序冊上的名次註記,我把它整理成「翁自得學生參加歷年台灣區音樂比賽決賽成績表」。
1976年至1986年台灣區音樂決賽辦法規定簡要:
根據歷年的比賽辦法規定,在個人組分組部分,1976年至1980年只分成人組、少年組及兒童組等三組,1981年才將少年組再分為少年組與青少年組。
獨奏樂器項目,1976年只分拉弦類(包括京胡、板胡、南胡....等)及吹管類(包括笙、管、簫、笛、嗩吶....等)等兩類,即笛與笙一起比,京胡與南胡比;1977年則只分琴箏類(包括琴、瑟、箏、楊琴....等)及彈弦類(包括琵琶、三弦、秦琴、月琴、阮咸....等)等兩類;1978年分拉弦類、吹管類、琴箏類及彈弦類等四類;1979年起,才改分成琴、箏、楊琴、琵琶、三弦、月琴、京胡、高胡、南胡、笙、簫及笛等12項國樂器。
在錄取名額方面,1976年至1978年規定參加決賽人數不滿五人者錄取一人,1979年突然改為參加決賽人數不滿六人者,只舉行觀摹表演,不辦正式決賽,1980年改為參加決賽人數未達三人者,才不辦正式決賽,1981年再改為未達二人者,即不辦決賽,1983年才改為不論參賽人數,一律辦決賽。但1987年後又改回未達二人者,不辦決賽。
在指定曲方面,個人組均由主辦單位指定一首,另一首由參賽者自選,不過,團體組國樂合奏自1979年起,才由主辦單位指定一首。
從1978年開始上個別指導課後,第一年參加比賽起算至1986年為止,九年間,我的學生參加台灣區音樂決賽的成績,總共獲得第一名者有63人次,市縣賽的第一名則有224人次,也創下了多項比賽紀錄。
除了,1981年少年組京胡獨奏、1981年青少年組高胡與京胡獨奏、1982年青少年組月琴獨奏與京胡獨奏與1982年青少年組月琴獨奏等台灣區決賽項目的參賽者,全部是我的學生外。
在樂器項目方面,12項國樂器獨奏項目,除了古琴一項外,其它樂器都有學生獲得決賽第一名(註:古箏一項由葉濟銘於1986年以後才獲得)。
參賽學生中,最大的贏家是林秋岑,1982年及1983年,她一人先後代表台北縣與台北市北區,各拿下青少年組琵琶、三絃與月琴等三項獨奏決賽第一名,並於1985年再獲得成人組琵琶獨奏決賽第一名。
1984年她再參加青少年組決賽時,因為她已連拿兩年第一名,我建議她以觀摹表演的心情,故意改用才練沒多久的「大黃蜂的飛行」(註:中國譯名為「野蜂飛舞」)參賽,把機會讓給盧梅端,結果盧梅端還是不爭氣。賽後,評審還問我「那是什麼曲子?」
其次才是周昭洪,1981年,他代表苗栗縣拿下少年組南胡、京胡與高胡等三項獨奏決賽第一名。
再次為賴秀綢,運氣稍差,1979年,她應該可以獲得少年組琵琶、三絃與月琴等三項獨奏決賽第一名,但因當年比賽辦法規定,參加決賽人數不滿六人者,只舉行觀摹表演賽,而只得到琵琶與三絃等兩項第一名,
溫金龍的比賽運氣最差,1979年,他應該可以獲得少年組南胡、京胡與高胡等三項獨奏決賽第一名,但同樣因當年比賽辦法規定,只舉行觀摹表演賽,而只得到南胡第一名,第二名是陳家琦,京胡與高胡獨奏於1980年才獲得第一名。
1981年,他應該也可以獲得青少年組南胡、京胡與高胡等三項獨奏決賽第一名,但因當年發生「非法評審」事件,他只獲得京胡與高胡獨奏第一名,南胡第一名變成陳家琦,他只獲得第二名,於1982年再賽時,才獲得第一名。
另一項比賽記錄是,囊括獨奏決賽正式錄取的前三名。
1980年,吳金城、黃偉楓及廖錦麟等三人分別獲得少年組笛獨奏前三名;1982年,林秋岑、盧梅端及黃素娥等三人分別獲得青少年組琵琶獨奏前三名;1982年,溫金龍、蔡進豐及蕭英毅等三人分別獲得青少年組南胡獨奏前三名;1983年,楊萬得、謝慶祥及賴建龍等三人分別獲得青少年組笛獨奏前三名。
而囊括正式錄取前二名的學生有,1983年,林秋岑及盧梅端等二人,分別獲得青少年組琵琶與三弦等兩項獨奏的前二名。
若是依比賽成績排序的名次,1982年囊括青少年組高胡獨奏前五名,1982年青少年組京胡與月琴獨奏及1983年青少年組月琴與笛獨奏等項目,則是分別囊括前四名。
以同一年度獲得台灣區決賽第一名的人次來比較,除1984年無資料可統計外,1982年獲得第一名的學生最多,共有12人次,其次為1981年的11人次,再次為1983年的10人次。
而同一年度獲得各市縣比賽第一名最多者,為1982年44人次,其次為1984年的35人次(註:只統計台北市、桃園縣及苗栗縣等三市縣),再次為1981年的34人次。
除了台灣區音樂決賽外,1981年,中華國樂會舉辦第一屆金獅獎國樂器獨奏比賽,共分笛、南胡與古箏等三種樂器。
其中少年組(註:18歲以下)南胡獨奏項目,參賽者共有10人,其中溫金龍、蕭英毅、梁正輝、周昭洪、吳和霖、張信弘及徐鈺彬等7人是我的學生,由溫金龍、蕭英毅及梁正輝等三人囊括了前三名。
而少年組笛獨奏項目,參賽者共有13人,同樣由我的學生廖錦麟、吳金城及吳志明等三人囊括了前三名,現在知名的排笛演奏家張中立,當時也參加這組比賽。
回無名小子回憶錄-憶國樂往事-目錄
九年間,創下了台灣區音樂比賽的多項紀錄
7-1 共獲得決賽第一名62人次,市縣賽第一名224人次
8-1 「放牛班」贏了「音樂班」
8-2 「流氓」學校也贏了「音樂班」
9-1 賴秀綢與呂秀齡雙獲五燈獎比賽五個燈滿分,我「被迫」擔任評審
10-1 五音不全且沒有節奏感的陳鈞,也獲得獨奏決賽第一名
10-2 那是「揚琴」嗎?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2008年07月13日)
回無名小子回憶錄-憶國樂往事-目錄
九年間,共獲得決賽第一名63人次,市縣賽第一名224人次
1976年至1986年的台灣區音樂決賽秩序冊,除了1984年外,其他我都有留存下來,不過,1984年還留存了台北市比賽秩序冊,根據當年在秩序冊上的名次註記,我把它整理成「翁自得學生參加歷年台灣區音樂比賽決賽成績表」。
1976年至1986年台灣區音樂決賽辦法規定簡要:
根據歷年的比賽辦法規定,在個人組分組部分,1976年至1980年只分成人組、少年組及兒童組等三組,1981年才將少年組再分為少年組與青少年組。
獨奏樂器項目,1976年只分拉弦類(包括京胡、板胡、南胡....等)及吹管類(包括笙、管、簫、笛、嗩吶....等)等兩類,即笛與笙一起比,京胡與南胡比;1977年則只分琴箏類(包括琴、瑟、箏、楊琴....等)及彈弦類(包括琵琶、三弦、秦琴、月琴、阮咸....等)等兩類;1978年分拉弦類、吹管類、琴箏類及彈弦類等四類;1979年起,才改分成琴、箏、楊琴、琵琶、三弦、月琴、京胡、高胡、南胡、笙、簫及笛等12項國樂器。
在錄取名額方面,1976年至1978年規定參加決賽人數不滿五人者錄取一人,1979年突然改為參加決賽人數不滿六人者,只舉行觀摹表演,不辦正式決賽,1980年改為參加決賽人數未達三人者,才不辦正式決賽,1981年再改為未達二人者,即不辦決賽,1983年才改為不論參賽人數,一律辦決賽。但1987年後又改回未達二人者,不辦決賽。
在指定曲方面,個人組均由主辦單位指定一首,另一首由參賽者自選,不過,團體組國樂合奏自1979年起,才由主辦單位指定一首。
從1978年開始上個別指導課後,第一年參加比賽起算至1986年為止,九年間,我的學生參加台灣區音樂決賽的成績,總共獲得第一名者有63人次,市縣賽的第一名則有224人次,也創下了多項比賽紀錄。
除了,1981年少年組京胡獨奏、1981年青少年組高胡與京胡獨奏、1982年青少年組月琴獨奏與京胡獨奏與1982年青少年組月琴獨奏等台灣區決賽項目的參賽者,全部是我的學生外。
在樂器項目方面,12項國樂器獨奏項目,除了古琴一項外,其它樂器都有學生獲得決賽第一名(註:古箏一項由葉濟銘於1986年以後才獲得)。
參賽學生中,最大的贏家是林秋岑,1982年及1983年,她一人先後代表台北縣與台北市北區,各拿下青少年組琵琶、三絃與月琴等三項獨奏決賽第一名,並於1985年再獲得成人組琵琶獨奏決賽第一名。
1984年她再參加青少年組決賽時,因為她已連拿兩年第一名,我建議她以觀摹表演的心情,故意改用才練沒多久的「大黃蜂的飛行」(註:中國譯名為「野蜂飛舞」)參賽,把機會讓給盧梅端,結果盧梅端還是不爭氣。賽後,評審還問我「那是什麼曲子?」
其次才是周昭洪,1981年,他代表苗栗縣拿下少年組南胡、京胡與高胡等三項獨奏決賽第一名。
再次為賴秀綢,運氣稍差,1979年,她應該可以獲得少年組琵琶、三絃與月琴等三項獨奏決賽第一名,但因當年比賽辦法規定,參加決賽人數不滿六人者,只舉行觀摹表演賽,而只得到琵琶與三絃等兩項第一名,
溫金龍的比賽運氣最差,1979年,他應該可以獲得少年組南胡、京胡與高胡等三項獨奏決賽第一名,但同樣因當年比賽辦法規定,只舉行觀摹表演賽,而只得到南胡第一名,第二名是陳家琦,京胡與高胡獨奏於1980年才獲得第一名。
1981年,他應該也可以獲得青少年組南胡、京胡與高胡等三項獨奏決賽第一名,但因當年發生「非法評審」事件,他只獲得京胡與高胡獨奏第一名,南胡第一名變成陳家琦,他只獲得第二名,於1982年再賽時,才獲得第一名。
另一項比賽記錄是,囊括獨奏決賽正式錄取的前三名。
1980年,吳金城、黃偉楓及廖錦麟等三人分別獲得少年組笛獨奏前三名;1982年,林秋岑、盧梅端及黃素娥等三人分別獲得青少年組琵琶獨奏前三名;1982年,溫金龍、蔡進豐及蕭英毅等三人分別獲得青少年組南胡獨奏前三名;1983年,楊萬得、謝慶祥及賴建龍等三人分別獲得青少年組笛獨奏前三名。
而囊括正式錄取前二名的學生有,1983年,林秋岑及盧梅端等二人,分別獲得青少年組琵琶與三弦等兩項獨奏的前二名。
若是依比賽成績排序的名次,1982年囊括青少年組高胡獨奏前五名,1982年青少年組京胡與月琴獨奏及1983年青少年組月琴與笛獨奏等項目,則是分別囊括前四名。
以同一年度獲得台灣區決賽第一名的人次來比較,除1984年無資料可統計外,1982年獲得第一名的學生最多,共有12人次,其次為1981年的11人次,再次為1983年的10人次。
而同一年度獲得各市縣比賽第一名最多者,為1982年44人次,其次為1984年的35人次(註:只統計台北市、桃園縣及苗栗縣等三市縣),再次為1981年的34人次。
除了台灣區音樂決賽外,1981年,中華國樂會舉辦第一屆金獅獎國樂器獨奏比賽,共分笛、南胡與古箏等三種樂器。
其中少年組(註:18歲以下)南胡獨奏項目,參賽者共有10人,其中溫金龍、蕭英毅、梁正輝、周昭洪、吳和霖、張信弘及徐鈺彬等7人是我的學生,由溫金龍、蕭英毅及梁正輝等三人囊括了前三名。
而少年組笛獨奏項目,參賽者共有13人,同樣由我的學生廖錦麟、吳金城及吳志明等三人囊括了前三名,現在知名的排笛演奏家張中立,當時也參加這組比賽。
回無名小子回憶錄-憶國樂往事-目錄
無名小子的回憶錄-憶國樂往事-6
海山國中與景文高中國樂團
教「牛」彈琴
1-1 緣起
1-2 主動要教「牛」彈琴
1-3 練習時,被迫處處為家
2-1 國樂團變成了「抽菸的天堂」
2-2 無心插柳,首開國樂社學生自費上「個別指導」課的先例
3-1 被迫另類的「孟母三遷」
3-2 學生腰掛扁鑽、帶頭遊街,趁機逃家、逃學、打架、追女生....
4-1 為參加決賽而幫學生遷戶籍,被官員公開譴責,要增訂「翁自得條款」
5-1 免費幫學生選購樂器,還被指A學生的錢
6-1 願過另類「神經病」生涯的關鍵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2008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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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過另類「神經病」生涯的關鍵
我願意開始這段另類「神經病」生涯的關鍵,除了是「放牛班」學生自願參加另類「魔鬼訓練」,以及我這一代與上一代的國樂水準都遠不如中國,但願有一天,我教出的下一代,能不再輸給中國的同代外,則是另有遠因。
1972年,我曾經以當時大學國文選中,歐陽修藉著描述秋聲來抒發自己內心的感慨,所創作的「秋聲賦」,寫了第一首簫協奏曲「秋心」,「秋」下加「心」,即「愁」之意,但同年11月10日,在中廣國樂團37週年巡迴音樂會首演時,指揮孫培章認為「秋心」曲名太灰色、不健康,逕自改名為「黎明」。
曲名被改,雖然很不能接受,但第一次由當時最高水準的國樂團演出我的第一首協奏曲,又是由我主奏,也只能隱忍下來。
我沒學過作曲,但各類藝術創作的理論大多是相通的,我是憑著在中廣國樂團練習時,對和聲與對位的感覺,再加上戲劇導演的理論來作曲。
簫的音量,一直被誤認為最小的,中廣國樂團練習「秋心」前,指揮孫培章先要求絃樂器全部加上弱音器,但練完第一段後,就埋怨說「你們樂隊聲音怎麼出不來」,當時絃樂首席劉俊鳴回說「是你要我們裝弱音器的」,指揮才要求拿掉弱音器。
練完後,孫培章一直叨叨地唸「奇怪!這麼大的樂團沒用弱音器,怎會蓋不住一支簫?」,其實,我只是轉用了戲劇導演理論中「如何讓舞台上一群演員中的矮小主角,成為觀眾的視覺焦點」的方法而已。
1971年,我就讀國立藝專廣播電視科時期,主攻電視導播與電影導演,幾位同學每週六下午留校,自編、自導、自拍、自演的「萬象之窗」電視節目。
有一天,科主任祝振華突然怒氣沖沖地走進攝影棚,破口大罵「三年級才可以實習,誰准你們二年級進攝影棚!馬上離開!」
同一時期,剛從國外學導演理論的王生善教授到影劇科教「戲劇導演」課,我從第一堂課旁聽至最後一堂,旁聽時都坐在教室最後一排靠後門的座位。
學校有專人查堂點名,有一次,查堂的懷疑我不是影劇科的學生,把我叫出門外,連珠炮地質問「你是那一科的學生?」、「你不知道學校禁止旁聽嗎?」、「下次再被我抓到,就記你過!」。
為了能全程旁聽,我只好與查堂的玩「躲貓貓」遊戲,算準查堂的時間點,他來我躲,暫停旁聽,他走我再進來聽。
「學生想多學習,學校應該鼓勵,且提供更多的學習機會,為何要禁止?」
以這種大學生的心情感受,我另外寫了第一首國樂合奏曲「大學生序曲」,但因為曲中有一段仿台灣民謠的旋律,而且,當時政府正推行「小康農村」運動,曲名又被改為「小康農村序曲」演出。
自己的曲子被政治化,更不能接受,但當時國樂合奏決賽的主審是孫培章,擔心比賽會受到影響,後來,自己再改名為「台灣開拓史」。
尤其,曲中有一段笛子的快板旋律,用到上加一點的6音(註:最低音為全蓋孔下加一點的5),被陳勝田認為無法吹奏,還被改譜演出。
當時就有一個心願,將來我寫的曲子,絕對不會再被改曲名,都能照原譜演出--「教學生演奏自己的曲子」。
回無名小子回憶錄-憶國樂往事-目錄
教「牛」彈琴
1-1 緣起
1-2 主動要教「牛」彈琴
1-3 練習時,被迫處處為家
2-1 國樂團變成了「抽菸的天堂」
2-2 無心插柳,首開國樂社學生自費上「個別指導」課的先例
3-1 被迫另類的「孟母三遷」
3-2 學生腰掛扁鑽、帶頭遊街,趁機逃家、逃學、打架、追女生....
4-1 為參加決賽而幫學生遷戶籍,被官員公開譴責,要增訂「翁自得條款」
5-1 免費幫學生選購樂器,還被指A學生的錢
6-1 願過另類「神經病」生涯的關鍵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2008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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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過另類「神經病」生涯的關鍵
我願意開始這段另類「神經病」生涯的關鍵,除了是「放牛班」學生自願參加另類「魔鬼訓練」,以及我這一代與上一代的國樂水準都遠不如中國,但願有一天,我教出的下一代,能不再輸給中國的同代外,則是另有遠因。
1972年,我曾經以當時大學國文選中,歐陽修藉著描述秋聲來抒發自己內心的感慨,所創作的「秋聲賦」,寫了第一首簫協奏曲「秋心」,「秋」下加「心」,即「愁」之意,但同年11月10日,在中廣國樂團37週年巡迴音樂會首演時,指揮孫培章認為「秋心」曲名太灰色、不健康,逕自改名為「黎明」。
曲名被改,雖然很不能接受,但第一次由當時最高水準的國樂團演出我的第一首協奏曲,又是由我主奏,也只能隱忍下來。
我沒學過作曲,但各類藝術創作的理論大多是相通的,我是憑著在中廣國樂團練習時,對和聲與對位的感覺,再加上戲劇導演的理論來作曲。
簫的音量,一直被誤認為最小的,中廣國樂團練習「秋心」前,指揮孫培章先要求絃樂器全部加上弱音器,但練完第一段後,就埋怨說「你們樂隊聲音怎麼出不來」,當時絃樂首席劉俊鳴回說「是你要我們裝弱音器的」,指揮才要求拿掉弱音器。
練完後,孫培章一直叨叨地唸「奇怪!這麼大的樂團沒用弱音器,怎會蓋不住一支簫?」,其實,我只是轉用了戲劇導演理論中「如何讓舞台上一群演員中的矮小主角,成為觀眾的視覺焦點」的方法而已。
1971年,我就讀國立藝專廣播電視科時期,主攻電視導播與電影導演,幾位同學每週六下午留校,自編、自導、自拍、自演的「萬象之窗」電視節目。
有一天,科主任祝振華突然怒氣沖沖地走進攝影棚,破口大罵「三年級才可以實習,誰准你們二年級進攝影棚!馬上離開!」
同一時期,剛從國外學導演理論的王生善教授到影劇科教「戲劇導演」課,我從第一堂課旁聽至最後一堂,旁聽時都坐在教室最後一排靠後門的座位。
學校有專人查堂點名,有一次,查堂的懷疑我不是影劇科的學生,把我叫出門外,連珠炮地質問「你是那一科的學生?」、「你不知道學校禁止旁聽嗎?」、「下次再被我抓到,就記你過!」。
為了能全程旁聽,我只好與查堂的玩「躲貓貓」遊戲,算準查堂的時間點,他來我躲,暫停旁聽,他走我再進來聽。
「學生想多學習,學校應該鼓勵,且提供更多的學習機會,為何要禁止?」
以這種大學生的心情感受,我另外寫了第一首國樂合奏曲「大學生序曲」,但因為曲中有一段仿台灣民謠的旋律,而且,當時政府正推行「小康農村」運動,曲名又被改為「小康農村序曲」演出。
自己的曲子被政治化,更不能接受,但當時國樂合奏決賽的主審是孫培章,擔心比賽會受到影響,後來,自己再改名為「台灣開拓史」。
尤其,曲中有一段笛子的快板旋律,用到上加一點的6音(註:最低音為全蓋孔下加一點的5),被陳勝田認為無法吹奏,還被改譜演出。
當時就有一個心願,將來我寫的曲子,絕對不會再被改曲名,都能照原譜演出--「教學生演奏自己的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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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小子的回憶錄-憶國樂往事-5
海山國中與景文高中國樂團
教「牛」彈琴
1-1 緣起
1-2 主動要教「牛」彈琴
1-3 練習時,被迫處處為家
2-1 國樂團變成了「抽菸的天堂」
2-2 無心插柳,首開國樂社學生自費上「個別指導」課的先例
3-1 被迫另類的「孟母三遷」
3-2 學生腰掛扁鑽、帶頭遊街,趁機逃家、逃學、打架、追女生....
4-1 為參加決賽而幫學生遷戶籍,被官員公開譴責,要增訂「翁自得條款」
5-1 免費幫學生選購樂器,還被指A學生的錢
6-1 願過另類「神經病」生涯的關鍵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2008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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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幫學生選購樂器,還被指A學生的錢
當年販賣國樂器的樂器行,以台北市新麗聲樂器行與台北縣三重市的先進國樂器行銷售的種類與數量最多,前者以走私進口中國製造的為主,中國製的國樂器在中國或香港購買,雖然品質高且都很便宜,但因常被海關查扣,售價數倍於台製的,而後者則是以自己生產製造的為主,價低質差,但偶而會委託跑單幫的,隨身攜入少量的國樂器銷售。
約1979年,有一天,我去先進樂器行為學生選購台製樂器時,看到樂器櫃內掛著一把中國製的黑蝙蝠頭的琵琶,試彈後,覺得音色好很多,老闆的報價遠低於綠牛角的琵琶,而剛好賴秀綢的琵琶水準已不適合再使用台製的,我想她是小康家庭,應該買得起,就跟老闆說,我帶回去,問我的學生要不要買。
帶回家後,我馬上打電話通知賴秀綢來我家試彈這把琵琶,並告知先進的實際售價(註:記憶中是1萬3000元),賴秀綢比較內斂且內向,當時我的直覺是她很想買,但要問她爸爸,我就跟她說「沒關係!不必現在就決定,你先帶回去試彈幾天」。
幾天後,她父親決定不買,把琵琶退回給我,我也只好退還給先進。
二、三個月後的一天,她說她有一位親戚在開樂器行,這位親戚跟他爸爸說,有人寄賣一把很好的中國製琵琶,問她爸爸要不要買,還說是親戚關係,會照原價賣給她,她爸爸說要先問我的意見,我請她先帶來看看再說。
當她帶來我家時,我看到樂器盒時,已經覺得很眼熟,打開樂器盒,看到的是同樣黑蝙蝠頭的琵琶,應該是同一把,但是不是同一把,我也沒有絕對的把握,盾時,我腦海裏一直在打轉的是「我要如何表示意見?」
我先問她價格多少?印象中,她回說1萬7000元。
我再問她「妳不覺得這把琵琶似曾相識嗎?」,她馬上回說「對!我覺得好像就是老師上次問我要不買的那把,但沒有把握。」
兩人都沒有絕對的把握,而且,她的親戚說是有人寄賣的,要如何印證?
我先以電話詢問先進樂器行的老闆,那把琵琶有否被買走?他回說已賣掉了,這更加深了我們的懷疑。
後來,我的建議是,請他父親去殺價,如價格能拉近再買,但他的親戚堅稱是寄賣的成本,不願降價,她只好把琵琶退回去了。
幾天後,先進樂器行的老闆主動打電話給我,「那把琵琶退回來了,你要不要買?」,我當然馬上騎機車去帶回來。
我曾經跑過業務,當然知道介紹生意都有給付佣金的慣例,而且,老師以他的專業知識,選購樂器賣給學生,獲得利益,也是理所當然的,這是音樂界的常規,尤其是西樂界與古箏界。
只是為學生與學校選購樂器,我一直認為是一種義務,雖然我這麼做,是破壞了常規,但是,當年的學生家庭大多是中低收入戶,因此,我還是堅持自己的作法。
2008年2月,與廖錦麟、楊萬得等當年的學生在我妹妹家面敘時,廖錦麟還在使用我20多年前設計而委託他人製作的九孔木簫,他提到「當年老師說,因為沒有製作經驗,製作過程損壞很多支,每人選用一支,製作成本由老師與學生平均分擔,」。
記得有一次,因為海山國中添購新樂器,新麗聲樂器行老闆依慣例要付給我約15%的佣金,我還拒絕了。
後來,因為學校的樂器小壞送修時,都要幾天後才送回來,影響學生練習,我只好自己修,而且,樂器絃斷也要幫學生換絃。
最為麻煩的是,當年彈撥樂器的品的位置都不對,音不準,學校買後,自己都要先帶回家,拆下來重黏,才跟樂器行提出5%的維修費。
約1981年至1985年間,有一天,國樂界的友人(註:記憶中是顧豐毓,但沒把握。)當面告訴我「你的學生公開抱怨,你利用為學生選購樂器的機會,大賺學生的錢。」
聽到這句話,當時心裏非常不能平衡,一直耿耿於懷,而事實上沒有的事,我的學生再壞,應該還不致於會故意誣陷我,但原因為何?
後來,水文彬等香港國樂家經常從香港帶樂器來台灣賣,才知道中國製國樂器的價格,大約只是新麗聲樂器行的1/3或1/2,我才突然警覺到可能的原因。
顧豐毓時任中廣國樂團指揮,一直在我家指導個別課,知道我學生的實力,經常要我的學生支援中廣的演出,我也常為此幫學生請公假,實力較高的學生,都成為中廣的正式團員。
因此,我的學生很早就參加校外的國樂團,甚至還有擔任十信工商等學校國樂社的指導老師,可能是因為認識水文彬等香港來賣樂器的國樂家,知道中國製的國樂器非常便宜,才會誤認我A學生的錢。
我也只能如此自我解「嘲」,最後才能釋懷,但真正的原因為何?如今已是沉冤莫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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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牛」彈琴
1-1 緣起
1-2 主動要教「牛」彈琴
1-3 練習時,被迫處處為家
2-1 國樂團變成了「抽菸的天堂」
2-2 無心插柳,首開國樂社學生自費上「個別指導」課的先例
3-1 被迫另類的「孟母三遷」
3-2 學生腰掛扁鑽、帶頭遊街,趁機逃家、逃學、打架、追女生....
4-1 為參加決賽而幫學生遷戶籍,被官員公開譴責,要增訂「翁自得條款」
5-1 免費幫學生選購樂器,還被指A學生的錢
6-1 願過另類「神經病」生涯的關鍵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2008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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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幫學生選購樂器,還被指A學生的錢
當年販賣國樂器的樂器行,以台北市新麗聲樂器行與台北縣三重市的先進國樂器行銷售的種類與數量最多,前者以走私進口中國製造的為主,中國製的國樂器在中國或香港購買,雖然品質高且都很便宜,但因常被海關查扣,售價數倍於台製的,而後者則是以自己生產製造的為主,價低質差,但偶而會委託跑單幫的,隨身攜入少量的國樂器銷售。
約1979年,有一天,我去先進樂器行為學生選購台製樂器時,看到樂器櫃內掛著一把中國製的黑蝙蝠頭的琵琶,試彈後,覺得音色好很多,老闆的報價遠低於綠牛角的琵琶,而剛好賴秀綢的琵琶水準已不適合再使用台製的,我想她是小康家庭,應該買得起,就跟老闆說,我帶回去,問我的學生要不要買。
帶回家後,我馬上打電話通知賴秀綢來我家試彈這把琵琶,並告知先進的實際售價(註:記憶中是1萬3000元),賴秀綢比較內斂且內向,當時我的直覺是她很想買,但要問她爸爸,我就跟她說「沒關係!不必現在就決定,你先帶回去試彈幾天」。
幾天後,她父親決定不買,把琵琶退回給我,我也只好退還給先進。
二、三個月後的一天,她說她有一位親戚在開樂器行,這位親戚跟他爸爸說,有人寄賣一把很好的中國製琵琶,問她爸爸要不要買,還說是親戚關係,會照原價賣給她,她爸爸說要先問我的意見,我請她先帶來看看再說。
當她帶來我家時,我看到樂器盒時,已經覺得很眼熟,打開樂器盒,看到的是同樣黑蝙蝠頭的琵琶,應該是同一把,但是不是同一把,我也沒有絕對的把握,盾時,我腦海裏一直在打轉的是「我要如何表示意見?」
我先問她價格多少?印象中,她回說1萬7000元。
我再問她「妳不覺得這把琵琶似曾相識嗎?」,她馬上回說「對!我覺得好像就是老師上次問我要不買的那把,但沒有把握。」
兩人都沒有絕對的把握,而且,她的親戚說是有人寄賣的,要如何印證?
我先以電話詢問先進樂器行的老闆,那把琵琶有否被買走?他回說已賣掉了,這更加深了我們的懷疑。
後來,我的建議是,請他父親去殺價,如價格能拉近再買,但他的親戚堅稱是寄賣的成本,不願降價,她只好把琵琶退回去了。
幾天後,先進樂器行的老闆主動打電話給我,「那把琵琶退回來了,你要不要買?」,我當然馬上騎機車去帶回來。
我曾經跑過業務,當然知道介紹生意都有給付佣金的慣例,而且,老師以他的專業知識,選購樂器賣給學生,獲得利益,也是理所當然的,這是音樂界的常規,尤其是西樂界與古箏界。
只是為學生與學校選購樂器,我一直認為是一種義務,雖然我這麼做,是破壞了常規,但是,當年的學生家庭大多是中低收入戶,因此,我還是堅持自己的作法。
2008年2月,與廖錦麟、楊萬得等當年的學生在我妹妹家面敘時,廖錦麟還在使用我20多年前設計而委託他人製作的九孔木簫,他提到「當年老師說,因為沒有製作經驗,製作過程損壞很多支,每人選用一支,製作成本由老師與學生平均分擔,」。
記得有一次,因為海山國中添購新樂器,新麗聲樂器行老闆依慣例要付給我約15%的佣金,我還拒絕了。
後來,因為學校的樂器小壞送修時,都要幾天後才送回來,影響學生練習,我只好自己修,而且,樂器絃斷也要幫學生換絃。
最為麻煩的是,當年彈撥樂器的品的位置都不對,音不準,學校買後,自己都要先帶回家,拆下來重黏,才跟樂器行提出5%的維修費。
約1981年至1985年間,有一天,國樂界的友人(註:記憶中是顧豐毓,但沒把握。)當面告訴我「你的學生公開抱怨,你利用為學生選購樂器的機會,大賺學生的錢。」
聽到這句話,當時心裏非常不能平衡,一直耿耿於懷,而事實上沒有的事,我的學生再壞,應該還不致於會故意誣陷我,但原因為何?
後來,水文彬等香港國樂家經常從香港帶樂器來台灣賣,才知道中國製國樂器的價格,大約只是新麗聲樂器行的1/3或1/2,我才突然警覺到可能的原因。
顧豐毓時任中廣國樂團指揮,一直在我家指導個別課,知道我學生的實力,經常要我的學生支援中廣的演出,我也常為此幫學生請公假,實力較高的學生,都成為中廣的正式團員。
因此,我的學生很早就參加校外的國樂團,甚至還有擔任十信工商等學校國樂社的指導老師,可能是因為認識水文彬等香港來賣樂器的國樂家,知道中國製的國樂器非常便宜,才會誤認我A學生的錢。
我也只能如此自我解「嘲」,最後才能釋懷,但真正的原因為何?如今已是沉冤莫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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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小子的回憶錄-憶國樂往事-4
海山國中與景文高中國樂團
教「牛」彈琴
1-1 緣起
1-2 主動要教「牛」彈琴
1-3 練習時,被迫處處為家
2-1 國樂團變成了「抽菸的天堂」
2-2 無心插柳,首開國樂社學生自費上「個別指導」課的先例
3-1 被迫另類的「孟母三遷」
3-2 學生腰掛扁鑽、帶頭遊街,趁機逃家、逃學、打架、追女生....
4-1 為參加決賽而幫學生遷戶籍,被官員公開譴責,要增訂「翁自得條款」
5-1 免費幫學生選購樂器,還被指A學生的錢
6-1 願過另類「神經病」生涯的關鍵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2008年07月16日)
回無名小子回憶錄-憶國樂往事-目錄
為參加決賽而幫學生遷戶籍,被官員公開譴責,要增訂「翁自得條款」
1978年至1986年間的台灣區音樂比賽辦法規定,台北市分為東、西、南、北等四區,高雄市分為南、北等兩區,其它每一市縣為一區,每一區只能一人代表參加全區的決賽。
當時的獨奏比賽不分音樂班與普通班,不論初賽或決賽,第一名非音樂班的學生莫屬,普通班學生的技術水準尚低,普通班學生想與音樂班比賽,除非也上個別指導課,否則,只是「以卵擊石」。
1978年,個別指導課上課不到一年,但當時琵琶有賴秀綢與史維君等兩人,史維君琴技雖然明顯不如賴秀綢,但遠高於其他普通班的參賽者,另外南胡也有黃淑宜、林金瑛與陳孟亮等三人,若讓她們同在台北縣比賽,都只能一人代表參加全區的決賽,非常可惜。
而個人組可以在學校所在地的市縣參賽,也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市縣,因此,唯一可以讓她們同時參加決賽的方法,只有遷戶籍。
遷戶籍要先在原戶籍地辦遷出,再到要遷入的市縣辦遷入,遷入地的房屋所有權人或承租人必須與遷入人有一定的親屬關係,還要事先取得同意書,手續相當繁瑣,當時遷一次戶籍,包括先取得遷入地的同意書及來回的交通,大約要耗掉一整天的時間。
有的學生家長白天要上班,無法親自為其小孩遷戶籍,我只好自費代勞。
記得有一次,因為要先去取得遷入地的同意書,而對遷入地的路況不熟,只好騎機車來回,又遇到戶籍承辦人外出不在,一早出門,回到家已晚上九點了,雙手及臉部還都曬到脫皮。
學生為了參賽而曾遷入的市縣,遍及台東縣、花蓮縣、宜蘭縣、台北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台中縣、彰化縣及雲林縣等11市縣,我曾幫那幾位學生遷戶籍,如今,已經完全沒印象了。
這期間,1981年少年組京胡獨奏、1981年青少年組高胡與京胡獨奏、1982年青少年組月琴獨奏與京胡獨奏與1982年青少年組月琴獨奏等台灣區決賽項目的參賽者,全部是我的學生,主辦單位好像在為我的學生辦比賽一樣。
當時,國樂器獨奏比賽項目,幾乎都是光仁中學音樂班的天下,而光仁中學學校在台北縣板橋市,但學生的戶籍地大多在台北市,因此,該校學生通常會同時報名參加台北市與台北縣的初賽,若台北市先比賽且獲得第一名,才放棄台北縣比賽,否則,再參加台北縣比賽。這對其他受到戶籍與學區限制的普通班學生來說,實在很不公平。
例如,1978年少年組拉弦類國樂器獨奏決賽,巫明俐同時報名參加台北市西區與台北縣,而劉屏玳則報名台北市南區與台北縣,後來兩人分別獲得台北市第一名,再依比賽辦法的規定,放棄台北縣的比賽。
當年,只要是來上個別指導課的學生,幾乎都得過市縣比賽的第一名,因此,參加台灣區決賽,就像是師生一起到決賽地旅遊一樣。
每年舉辦的台灣區運動比賽,各市縣的承辦單位無不設法以重金向其它市縣挖角,代表本市縣參賽,為本市縣爭取更好的團體總成績,而我則是把選手主動送上門,這些市縣應該要感激我才對,但是,卻是完全相反。
尤其,第一年參賽的學生中,就有陳文霞代表宜蘭縣獲得揚琴獨奏台灣區決賽第一名,還有1981年,周昭洪一人代表苗栗縣還拿下南胡、京胡與高胡等三項獨奏台灣區決賽的第一名。
1980年以前,比賽辦法規定,報名前才遷入戶籍地者,即可以報名參加該市縣的比賽,但1980年,卻突然修改比賽辦法,明文規定必須設籍或服務地點在六個月以上者,才能報名參加,修改原因已無從查考,是否是針對我的學生而來?也無從判斷了,
還好,及時拿到比賽辦法,緊急處理學生的戶籍問題。
1980年3月間,我發動台灣區音樂比賽史上最大的抗議事件後,同年10月4日,台北縣音樂比賽的承辦官員林顯騰,一早就打電話要我趕去他辦公室。
他說,昨天舉行1981年音樂比賽籌備會議時,某市縣承辦官員在會議上公開譴責我「你們台北縣翁自得老師都把學生戶籍遷到我們的市縣,搶佔我們市縣學生參加決賽的名額。」,而且,還正式提議,修改比賽辦法,明文禁止翁自得老師的行為,增訂「翁自得條款」,他的提議也獲得議決通過。
我大為驚嘆!「哇!這是什麼政府?那有這種政府官員?同樣是官辦的台灣區比賽,運動與音樂比賽的選手竟然會有如此相反的待遇」。
我急了!緊急通知有關的家長及學生到我家開會,趕擬了一份建議書





,由我媽媽、家長及部分學生等共14人聯合具名,於同月8日,向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等四個單位提出。
建議的理由主要為,因每一市縣區只能一人代表參加決賽,水準較高的市縣區第二名或第三名,若能參加決賽,也可能獲得決賽的前三名,但因設籍限制的規定,而無法參加決賽,因此,決賽時勢必無法評選出真正的前三名。
尤其,個人組的獨奏決賽成績,關係著參賽者將來出國進修與大學甄試保送的資格,家長為其子女未來深造的機會,必然不惜一切,依法遷移戶籍或轉學,不僅徒增戶籍與學籍管理的困擾,亦造成擾民的事實。
不知是否因為我的建議,1981年以後的比賽辦法,不僅沒有「翁自得條款」,還回復到1980年以前,已刪除「六個月以上」的限制規定。
回無名小子回憶錄-憶國樂往事-目錄
教「牛」彈琴
1-1 緣起
1-2 主動要教「牛」彈琴
1-3 練習時,被迫處處為家
2-1 國樂團變成了「抽菸的天堂」
2-2 無心插柳,首開國樂社學生自費上「個別指導」課的先例
3-1 被迫另類的「孟母三遷」
3-2 學生腰掛扁鑽、帶頭遊街,趁機逃家、逃學、打架、追女生....
4-1 為參加決賽而幫學生遷戶籍,被官員公開譴責,要增訂「翁自得條款」
5-1 免費幫學生選購樂器,還被指A學生的錢
6-1 願過另類「神經病」生涯的關鍵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2008年07月16日)
回無名小子回憶錄-憶國樂往事-目錄
為參加決賽而幫學生遷戶籍,被官員公開譴責,要增訂「翁自得條款」
1978年至1986年間的台灣區音樂比賽辦法規定,台北市分為東、西、南、北等四區,高雄市分為南、北等兩區,其它每一市縣為一區,每一區只能一人代表參加全區的決賽。
當時的獨奏比賽不分音樂班與普通班,不論初賽或決賽,第一名非音樂班的學生莫屬,普通班學生的技術水準尚低,普通班學生想與音樂班比賽,除非也上個別指導課,否則,只是「以卵擊石」。
1978年,個別指導課上課不到一年,但當時琵琶有賴秀綢與史維君等兩人,史維君琴技雖然明顯不如賴秀綢,但遠高於其他普通班的參賽者,另外南胡也有黃淑宜、林金瑛與陳孟亮等三人,若讓她們同在台北縣比賽,都只能一人代表參加全區的決賽,非常可惜。
而個人組可以在學校所在地的市縣參賽,也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市縣,因此,唯一可以讓她們同時參加決賽的方法,只有遷戶籍。
遷戶籍要先在原戶籍地辦遷出,再到要遷入的市縣辦遷入,遷入地的房屋所有權人或承租人必須與遷入人有一定的親屬關係,還要事先取得同意書,手續相當繁瑣,當時遷一次戶籍,包括先取得遷入地的同意書及來回的交通,大約要耗掉一整天的時間。
有的學生家長白天要上班,無法親自為其小孩遷戶籍,我只好自費代勞。
記得有一次,因為要先去取得遷入地的同意書,而對遷入地的路況不熟,只好騎機車來回,又遇到戶籍承辦人外出不在,一早出門,回到家已晚上九點了,雙手及臉部還都曬到脫皮。
學生為了參賽而曾遷入的市縣,遍及台東縣、花蓮縣、宜蘭縣、台北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台中縣、彰化縣及雲林縣等11市縣,我曾幫那幾位學生遷戶籍,如今,已經完全沒印象了。
這期間,1981年少年組京胡獨奏、1981年青少年組高胡與京胡獨奏、1982年青少年組月琴獨奏與京胡獨奏與1982年青少年組月琴獨奏等台灣區決賽項目的參賽者,全部是我的學生,主辦單位好像在為我的學生辦比賽一樣。
當時,國樂器獨奏比賽項目,幾乎都是光仁中學音樂班的天下,而光仁中學學校在台北縣板橋市,但學生的戶籍地大多在台北市,因此,該校學生通常會同時報名參加台北市與台北縣的初賽,若台北市先比賽且獲得第一名,才放棄台北縣比賽,否則,再參加台北縣比賽。這對其他受到戶籍與學區限制的普通班學生來說,實在很不公平。
例如,1978年少年組拉弦類國樂器獨奏決賽,巫明俐同時報名參加台北市西區與台北縣,而劉屏玳則報名台北市南區與台北縣,後來兩人分別獲得台北市第一名,再依比賽辦法的規定,放棄台北縣的比賽。
當年,只要是來上個別指導課的學生,幾乎都得過市縣比賽的第一名,因此,參加台灣區決賽,就像是師生一起到決賽地旅遊一樣。
每年舉辦的台灣區運動比賽,各市縣的承辦單位無不設法以重金向其它市縣挖角,代表本市縣參賽,為本市縣爭取更好的團體總成績,而我則是把選手主動送上門,這些市縣應該要感激我才對,但是,卻是完全相反。
尤其,第一年參賽的學生中,就有陳文霞代表宜蘭縣獲得揚琴獨奏台灣區決賽第一名,還有1981年,周昭洪一人代表苗栗縣還拿下南胡、京胡與高胡等三項獨奏台灣區決賽的第一名。
1980年以前,比賽辦法規定,報名前才遷入戶籍地者,即可以報名參加該市縣的比賽,但1980年,卻突然修改比賽辦法,明文規定必須設籍或服務地點在六個月以上者,才能報名參加,修改原因已無從查考,是否是針對我的學生而來?也無從判斷了,
還好,及時拿到比賽辦法,緊急處理學生的戶籍問題。
1980年3月間,我發動台灣區音樂比賽史上最大的抗議事件後,同年10月4日,台北縣音樂比賽的承辦官員林顯騰,一早就打電話要我趕去他辦公室。
他說,昨天舉行1981年音樂比賽籌備會議時,某市縣承辦官員在會議上公開譴責我「你們台北縣翁自得老師都把學生戶籍遷到我們的市縣,搶佔我們市縣學生參加決賽的名額。」,而且,還正式提議,修改比賽辦法,明文禁止翁自得老師的行為,增訂「翁自得條款」,他的提議也獲得議決通過。
我大為驚嘆!「哇!這是什麼政府?那有這種政府官員?同樣是官辦的台灣區比賽,運動與音樂比賽的選手竟然會有如此相反的待遇」。
我急了!緊急通知有關的家長及學生到我家開會,趕擬了一份建議書
,由我媽媽、家長及部分學生等共14人聯合具名,於同月8日,向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等四個單位提出。
建議的理由主要為,因每一市縣區只能一人代表參加決賽,水準較高的市縣區第二名或第三名,若能參加決賽,也可能獲得決賽的前三名,但因設籍限制的規定,而無法參加決賽,因此,決賽時勢必無法評選出真正的前三名。
尤其,個人組的獨奏決賽成績,關係著參賽者將來出國進修與大學甄試保送的資格,家長為其子女未來深造的機會,必然不惜一切,依法遷移戶籍或轉學,不僅徒增戶籍與學籍管理的困擾,亦造成擾民的事實。
不知是否因為我的建議,1981年以後的比賽辦法,不僅沒有「翁自得條款」,還回復到1980年以前,已刪除「六個月以上」的限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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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小子的回憶錄-憶國樂往事-3
海山國中與景文高中國樂團
教「牛」彈琴
1-1 緣起
1-2 主動要教「牛」彈琴
1-3 練習時,被迫處處為家
2-1 國樂團變成了「抽菸的天堂」
2-2 無心插柳,首開國樂社學生自費上「個別指導」課的先例
3-1 被迫另類的「孟母三遷」
3-2 學生腰掛扁鑽、帶頭遊街,趁機逃家、逃學、打架、追女生....
4-1 為參加決賽而幫學生遷戶籍,被官員公開譴責,要增訂「翁自得條款」
5-1 免費幫學生選購樂器,還被指A學生的錢
6-1 願過另類「神經病」生涯的關鍵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2008年07月15日)
回無名小子回憶錄-憶國樂往事-目錄
被迫另類的「孟母三遷」
萬萬沒想到,幾個月後,有一天,學校的訓育組長林清吉略帶緊張地問我「有人指控你利用學校場地營利,還說學校明知又縱容你,怎辦?」。
聽到這句話,我如同挨了一記悶棍,因為,學生確實有付費,也利用了學校場地,只是沒人真正「得利」而已,除了終止個別指導課外,「我還能怎麼辦?」。
名譽受到如此傷害,實在心灰意冷,而個別指導課確實大幅提昇了樂團的水準,與其終止個別指導課,不如歸去,連合奏練習也一併停掉。
林組長感受到我的失落與心意,但以訓導處的立場,當然不能讓合奏練習夭折,就主動提出「我家免費提供作為個別指導課之用」的方案,希望我勉為其難地接受。上個別指導課的地點就從學校一遷至林組長的家。
林組長的家是連棟透天的,上了幾次課後,有鄰居反應太吵,我覺得這不是長久之計,必須再另想辦法。
這時期的個別指導課,初學者都是我先教,學費歸我,視學生的學習進度,約二至六個月後,再改由其他老師教,學費也全歸他們所有,因此,我的收入略有增加,毅然決定搬家,就近在板橋租較大的房子。
為了能讓學生有較大的空間練習,又能儘量不吵到鄰居,其他老師同時教個別指導課時,不會互相干擾,就二遷至板橋市文化路與雙十路交叉附近的公寓頂樓。
我租的是三房二廳,我與我媽各睡一房外,尚有一房與一廳供兩位老師同時上個別指導課之用,每週六下午為固定個別指導課時間,學生上課前後,就到樓頂平台去自行練習。
這時,我突發奇想,「放牛班」學生不升學,卻願意自費上個別指導課,與其讓他們在學校下課後回家玩,不如通通到我家,再次「物盡其用」地練琴,就逐一與家長溝通,到我家接受免費的另類「魔鬼訓練」。
大部分的家長都被我說服了,不論個別指導課是跟那一位老師上課,凡是上個別指導課的學生,每天學校下課後,都要到我家練習,一直到晚上九時才回家,假日雖然由學生自由選擇要不要來練,但幾乎所有的學生都會來練。
從此,每天晚上及假日陪著學生練琴,一對一輪流檢驗學生的練習成果,糾正練錯的地方。
我較累時,就頭靠在沙發的扶手上仰躺著,讓學生在我頭後練習,常常會小睡一下,學生大多不知道我偷睡。
不過,有幾次在睡著時,好像聽到學生拉錯,會突然醒過來說「音不準!剛才拉的那一段重來」。
「陪學生練習」成為我主要的休閒娛樂,以為從此可以安定下來了。
沒想到,因為我家與學校仍然有一段距離,而且,假日是自由練習,發生了一些問題,只好三遷至距離學校較近的觀光街3巷。
最後,雖然四遷至新民街,不過,四遷的主因並非純為學生,而是當時女朋友的提議。
當時,女朋友認為租別人的房子,常要搬來搬去,提議要買房子,作為結婚之用,而這時我已擔任景文高中的訓育組長,收入較高且穩定,有能力付房屋貸款,就向親友借自備款,貸款買下新民街的房子。
為利學生練琴之便,我以前租的房子都是選頂樓,但樓頂平台都沒有加蓋,下雨天,學生無法在樓頂平台上練習,買下新民街的房子後,就將樓頂平台以鋼骨及鋼板全部加蓋遮雨蓬,專供學生練習之用。
學生腰掛扁鑽、帶頭遊街,趁機逃家、逃學、打架、追女生....
有一天,學生梁正輝的父親特地來找我,神情很緊張地問我「翁老師!您怎敢教沈國正這種學生?」。
沈國正確實是壞學生,國樂團違反校規的學生,抽菸、打架、喝酒、曠課....,十之八九都有他,甚至大部分都是他帶頭的。
學校訓育組長最常跟我說的二句話就是「沈國正又被抓到了」、「學校又要溫金龍轉學了」。
假日自由練習時間,還常騙他父親說要來我家練琴,他父親也常一臉無奈地來找我,坦承小孩好鬥、有暴力傾向的個性,他實在管不了,只有這個兒子,其它都是女兒,像教徒般地虔誠,一再拜託我多管教他。
當時,我心想,放牛班的男學生違反校規,沒什麼好緊張的,就問他「沈國正又發生什麼事情?」。
他馬上手指著腰前回說「沈國正昨天晚上在埔墘的路上,腰掛扁鑽(註:一種兇器),後面還跟著幾個學生,大搖大擺地遊街」。
父親擔心小孩跟著沈國正學壞,我可以理解,但沈國正除了假日有時曠練外,平常練習還都很正常,若不讓他來練,他必然走入黑道。
我當面謝謝他主動提供給我這訊息,但只能跟他保證,會盡力管教沈國正,寧可設法逼他天天來練,也不能讓他走入黑道。
沈國正當年實際上做了那些壞事,因為都只是耳聞,而非親眼目睹,有些我已記不得了,也20多年沒見到他了。
正巧的是,我要寫這段往事,正愁記憶較模糊,難以下筆時,他卻意外地從網路上找到我的網站,打電話給我。
電話中,我說「哈!哈!你簡直是自投羅網」,2008年7月8日,他南下高雄請我餐敘。
餐敘中,他承認當年經常違反校規,但確實做了那些壞事,他也無法一一記得,只記得最嚴重的一次是,曾與重慶國中的學生集體械鬥。
他還說,曾被學校退學,休學在外浪蕩了一年,想想還是回來拉琴比較好,就來找我幫忙他復學,才又喚起我一些記憶。
當時,我還是堅持「不能讓他走入黑道」的意念,這時,林組長已升任教務主任,就與林主任溝通,一定要讓他復學,但不能讓他覺得復學太簡單,由林主任扮黑臉,我扮白臉,合唱雙簧。
我要沈國正去學校拜託林主任,也知道林主任不會馬上同意,他第一次碰一鼻子灰回來找我時,就告訴他「林主任不准,你就天天去教務處報到,總有一天會心軟」,林主任故意刁難他幾次後,也不忍心地讓他復學了。
沈國正後來參加臺灣區音樂比賽,還獲得七次第一名,包括1982年,雲林縣青少年組高胡及京胡獨奏比賽,1983年,台北市西區成人組南胡及京胡獨奏比賽,1984年,台北市南區成人組南胡、高胡及京胡獨奏比賽。
但是,學校要逼溫金龍轉學的原因,倒不是違反校規,而是因為追女學生,追到女學生家長來學校抗議,要求溫金龍轉學,否則,自己辦轉學。
記憶中,溫金龍被逼轉學的次數約有七次,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林組長特別打電話要我趕去學校一趟,我還以為發生了什麼大事,他說「這ㄟ死猴因仔,追國小女學生,逼得家長轉學到偏遠的平溪國小,他還有辦法去找她,家長來學校抗議,學校要他辦轉學」,並問我的意見。
我還是一樣「不能讓他走入黑道」的意念,而且,會如此追女生,表示他的感情非常豐富,這還可能就是他音樂感特別好的主因。
我跟林組長保證說「他留下來,將來即使不是出色的音樂家,至少會以音樂為生,但轉學後,沒有國樂的環境,他的未來會如何?難料」。
而我親身遇到的情況是,國樂團一位楊姓女學生外表脫俗,氣質很好,水汪汪的眼睛像關芝琳,行為舉止像淑女,在男人眼中應該是美人胚子,有一次卻是突然變了樣,很沮喪地來找我,眼淚奪眶而出地說「老師,溫金龍怎麼都不理我了?」。
當時,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不方便問她與溫金龍交往的情形,也不記得當時是如何處理?只記得腦海裏轉的是「哇!溫金龍,你還真厲害,連這麼有氣質的女生都不要」,事後,這位女學生很快就離開國樂團了。
另一名問題較大的男生是黃偉楓,相當聰明,學習能力很強,練習時間最短,還曾獲得台灣區音樂比賽簫與笛等兩項獨奏決賽第一名,如今,已不知去向,相當可惜。
有一天,他媽媽打電話來問我,他昨晚有沒有在我家睡覺,我說沒有,隔天,就親自來找我,很焦慮地說「他已經兩晚沒回家了,拜託你從國樂團的學生中打聽他的下落」。
我已忘了是從那一位學生打聽到他的下落,只記得到一棟公寓內找到他,並帶他回家,交給他媽媽。
當年海山國中國樂團上個別指導課的學生中,男學生除了最後兩位學生王銘裕與顧寶文外,幾乎無一不違反校規。
回無名小子回憶錄-憶國樂往事-目錄
教「牛」彈琴
1-1 緣起
1-2 主動要教「牛」彈琴
1-3 練習時,被迫處處為家
2-1 國樂團變成了「抽菸的天堂」
2-2 無心插柳,首開國樂社學生自費上「個別指導」課的先例
3-1 被迫另類的「孟母三遷」
3-2 學生腰掛扁鑽、帶頭遊街,趁機逃家、逃學、打架、追女生....
4-1 為參加決賽而幫學生遷戶籍,被官員公開譴責,要增訂「翁自得條款」
5-1 免費幫學生選購樂器,還被指A學生的錢
6-1 願過另類「神經病」生涯的關鍵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2008年07月15日)
回無名小子回憶錄-憶國樂往事-目錄
被迫另類的「孟母三遷」
萬萬沒想到,幾個月後,有一天,學校的訓育組長林清吉略帶緊張地問我「有人指控你利用學校場地營利,還說學校明知又縱容你,怎辦?」。
聽到這句話,我如同挨了一記悶棍,因為,學生確實有付費,也利用了學校場地,只是沒人真正「得利」而已,除了終止個別指導課外,「我還能怎麼辦?」。
名譽受到如此傷害,實在心灰意冷,而個別指導課確實大幅提昇了樂團的水準,與其終止個別指導課,不如歸去,連合奏練習也一併停掉。
林組長感受到我的失落與心意,但以訓導處的立場,當然不能讓合奏練習夭折,就主動提出「我家免費提供作為個別指導課之用」的方案,希望我勉為其難地接受。上個別指導課的地點就從學校一遷至林組長的家。
林組長的家是連棟透天的,上了幾次課後,有鄰居反應太吵,我覺得這不是長久之計,必須再另想辦法。
這時期的個別指導課,初學者都是我先教,學費歸我,視學生的學習進度,約二至六個月後,再改由其他老師教,學費也全歸他們所有,因此,我的收入略有增加,毅然決定搬家,就近在板橋租較大的房子。
為了能讓學生有較大的空間練習,又能儘量不吵到鄰居,其他老師同時教個別指導課時,不會互相干擾,就二遷至板橋市文化路與雙十路交叉附近的公寓頂樓。
我租的是三房二廳,我與我媽各睡一房外,尚有一房與一廳供兩位老師同時上個別指導課之用,每週六下午為固定個別指導課時間,學生上課前後,就到樓頂平台去自行練習。
這時,我突發奇想,「放牛班」學生不升學,卻願意自費上個別指導課,與其讓他們在學校下課後回家玩,不如通通到我家,再次「物盡其用」地練琴,就逐一與家長溝通,到我家接受免費的另類「魔鬼訓練」。
大部分的家長都被我說服了,不論個別指導課是跟那一位老師上課,凡是上個別指導課的學生,每天學校下課後,都要到我家練習,一直到晚上九時才回家,假日雖然由學生自由選擇要不要來練,但幾乎所有的學生都會來練。
從此,每天晚上及假日陪著學生練琴,一對一輪流檢驗學生的練習成果,糾正練錯的地方。
我較累時,就頭靠在沙發的扶手上仰躺著,讓學生在我頭後練習,常常會小睡一下,學生大多不知道我偷睡。
不過,有幾次在睡著時,好像聽到學生拉錯,會突然醒過來說「音不準!剛才拉的那一段重來」。
「陪學生練習」成為我主要的休閒娛樂,以為從此可以安定下來了。
沒想到,因為我家與學校仍然有一段距離,而且,假日是自由練習,發生了一些問題,只好三遷至距離學校較近的觀光街3巷。
最後,雖然四遷至新民街,不過,四遷的主因並非純為學生,而是當時女朋友的提議。
當時,女朋友認為租別人的房子,常要搬來搬去,提議要買房子,作為結婚之用,而這時我已擔任景文高中的訓育組長,收入較高且穩定,有能力付房屋貸款,就向親友借自備款,貸款買下新民街的房子。
為利學生練琴之便,我以前租的房子都是選頂樓,但樓頂平台都沒有加蓋,下雨天,學生無法在樓頂平台上練習,買下新民街的房子後,就將樓頂平台以鋼骨及鋼板全部加蓋遮雨蓬,專供學生練習之用。
學生腰掛扁鑽、帶頭遊街,趁機逃家、逃學、打架、追女生....
有一天,學生梁正輝的父親特地來找我,神情很緊張地問我「翁老師!您怎敢教沈國正這種學生?」。
沈國正確實是壞學生,國樂團違反校規的學生,抽菸、打架、喝酒、曠課....,十之八九都有他,甚至大部分都是他帶頭的。
學校訓育組長最常跟我說的二句話就是「沈國正又被抓到了」、「學校又要溫金龍轉學了」。
假日自由練習時間,還常騙他父親說要來我家練琴,他父親也常一臉無奈地來找我,坦承小孩好鬥、有暴力傾向的個性,他實在管不了,只有這個兒子,其它都是女兒,像教徒般地虔誠,一再拜託我多管教他。
當時,我心想,放牛班的男學生違反校規,沒什麼好緊張的,就問他「沈國正又發生什麼事情?」。
他馬上手指著腰前回說「沈國正昨天晚上在埔墘的路上,腰掛扁鑽(註:一種兇器),後面還跟著幾個學生,大搖大擺地遊街」。
父親擔心小孩跟著沈國正學壞,我可以理解,但沈國正除了假日有時曠練外,平常練習還都很正常,若不讓他來練,他必然走入黑道。
我當面謝謝他主動提供給我這訊息,但只能跟他保證,會盡力管教沈國正,寧可設法逼他天天來練,也不能讓他走入黑道。
沈國正當年實際上做了那些壞事,因為都只是耳聞,而非親眼目睹,有些我已記不得了,也20多年沒見到他了。
正巧的是,我要寫這段往事,正愁記憶較模糊,難以下筆時,他卻意外地從網路上找到我的網站,打電話給我。
電話中,我說「哈!哈!你簡直是自投羅網」,2008年7月8日,他南下高雄請我餐敘。
餐敘中,他承認當年經常違反校規,但確實做了那些壞事,他也無法一一記得,只記得最嚴重的一次是,曾與重慶國中的學生集體械鬥。
他還說,曾被學校退學,休學在外浪蕩了一年,想想還是回來拉琴比較好,就來找我幫忙他復學,才又喚起我一些記憶。
當時,我還是堅持「不能讓他走入黑道」的意念,這時,林組長已升任教務主任,就與林主任溝通,一定要讓他復學,但不能讓他覺得復學太簡單,由林主任扮黑臉,我扮白臉,合唱雙簧。
我要沈國正去學校拜託林主任,也知道林主任不會馬上同意,他第一次碰一鼻子灰回來找我時,就告訴他「林主任不准,你就天天去教務處報到,總有一天會心軟」,林主任故意刁難他幾次後,也不忍心地讓他復學了。
沈國正後來參加臺灣區音樂比賽,還獲得七次第一名,包括1982年,雲林縣青少年組高胡及京胡獨奏比賽,1983年,台北市西區成人組南胡及京胡獨奏比賽,1984年,台北市南區成人組南胡、高胡及京胡獨奏比賽。
但是,學校要逼溫金龍轉學的原因,倒不是違反校規,而是因為追女學生,追到女學生家長來學校抗議,要求溫金龍轉學,否則,自己辦轉學。
記憶中,溫金龍被逼轉學的次數約有七次,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林組長特別打電話要我趕去學校一趟,我還以為發生了什麼大事,他說「這ㄟ死猴因仔,追國小女學生,逼得家長轉學到偏遠的平溪國小,他還有辦法去找她,家長來學校抗議,學校要他辦轉學」,並問我的意見。
我還是一樣「不能讓他走入黑道」的意念,而且,會如此追女生,表示他的感情非常豐富,這還可能就是他音樂感特別好的主因。
我跟林組長保證說「他留下來,將來即使不是出色的音樂家,至少會以音樂為生,但轉學後,沒有國樂的環境,他的未來會如何?難料」。
而我親身遇到的情況是,國樂團一位楊姓女學生外表脫俗,氣質很好,水汪汪的眼睛像關芝琳,行為舉止像淑女,在男人眼中應該是美人胚子,有一次卻是突然變了樣,很沮喪地來找我,眼淚奪眶而出地說「老師,溫金龍怎麼都不理我了?」。
當時,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不方便問她與溫金龍交往的情形,也不記得當時是如何處理?只記得腦海裏轉的是「哇!溫金龍,你還真厲害,連這麼有氣質的女生都不要」,事後,這位女學生很快就離開國樂團了。
另一名問題較大的男生是黃偉楓,相當聰明,學習能力很強,練習時間最短,還曾獲得台灣區音樂比賽簫與笛等兩項獨奏決賽第一名,如今,已不知去向,相當可惜。
有一天,他媽媽打電話來問我,他昨晚有沒有在我家睡覺,我說沒有,隔天,就親自來找我,很焦慮地說「他已經兩晚沒回家了,拜託你從國樂團的學生中打聽他的下落」。
我已忘了是從那一位學生打聽到他的下落,只記得到一棟公寓內找到他,並帶他回家,交給他媽媽。
當年海山國中國樂團上個別指導課的學生中,男學生除了最後兩位學生王銘裕與顧寶文外,幾乎無一不違反校規。
回無名小子回憶錄-憶國樂往事-目錄
無名小子的回憶錄-憶國樂往事-2
海山國中與景文高中國樂團
教「牛」彈琴
1-1 緣起
1-2 主動要教「牛」彈琴
1-3 練習時,被迫處處為家
2-1 國樂團變成了「抽菸的天堂」
2-2 無心插柳,首開國樂社學生自費上「個別指導」課的先例
3-1 被迫另類的「孟母三遷」
3-2 學生腰掛扁鑽、帶頭遊街,趁機逃家、逃學、打架、追女生....
4-1 為參加決賽而幫學生遷戶籍,被官員公開譴責,要增訂「翁自得條款」
5-1 免費幫學生選購樂器,還被指A學生的錢
6-1 願過另類「神經病」生涯的關鍵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2008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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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樂團變成了「抽菸的天堂」
學校的音樂教室緊鄰校園角落的圍牆,教室前有一處面積略小於教室的空地,緊鄰空地的是學校的蒸飯間,蒸飯間四週都有與一般教室走道寬的屋簷,與學校圍牆之間,還有大約與屋簷同寬的空地。音樂教室與蒸飯間距離各班的教室都不近,澈底解決了「噪音」問題。
音樂教室只有上音樂課時才使用,而國樂團固定練習時間只在早自習、升旗典禮、降旗典禮與課後輔導課(註:降旗典禮後升學班繼續留校上課),就成了國樂團固定的室內練習場地,而蒸飯間屋簷下與鄰近的空地,則是室外練習場地,一直到我辭職為止。
因為練習時間剛好在太陽甫升降時,常見在室外練習的學生,隨著屋蔭移動位置,下雨天就擠在音樂教室內與蒸飯間屋簷下。
國樂團分組練習時,一般都分為吹管組、拉絃組、彈撥組與低音組等四組,蒸飯間除了一邊是進出的門,其他三邊與音樂教室剛好供各組分開練習,彼此間的干擾較少,我則輪流到各組去指導,合奏練習時就擠在音樂教室內。
練習時,因為場地偏遠,罕見學校其他老師來關心,而且,當我指導其中一組練習時,因有視線上的死角,無法兼顧其它三組的練習,學生有機可趁,開始作怪。甚至,因為合奏練習場地距離樂器室較遠,也不例外。
至今記憶猶新,每次合奏練習時,我都會問「誰要去樂器室幫忙搬打擊樂器?」,沈國正等幾位問題學生,總會露出一付很樂意幫忙的表情,馬上站起來,搶著舉手回說「我!我!」。
剛開始只是覺得很納悶,「調皮搗蛋的學生怎會如此熱心助人?」,後來,才警覺到有問題,因為我覺得每次搬樂器的時間都太長了,「樂器室到底有什麼值得他們流連忘返的?」。
有一次,合奏練習結束後,我等學生把樂器都搬回樂器室,到訓導處借樂器室的鑰匙,就很好奇地到樂器室看看。
沒想到,一開門,因為樂器室長期都是門窗緊閉,迎面撲鼻而來的是濃濃的菸味,不抽菸的我略感短暫輕微的暈眩,趕緊關上門,以免菸味外洩,被學校其他的師生聞到,又告到訓導處,並用手半摀住鼻子,四處看看。
當我拿開擱在牆邊樂器櫃前的樂器盒時,看到的竟是一堆菸蒂,驚嘆「哇!真囂張!偷吃還不擦嘴!」。
而在分組練習時,男學生也常利用我輪流指導及視線上的死角偷抽菸,有的還翻越圍牆,偷抽菸或買零食,連最乖的女學生,也曾好奇地跟著翻越圍牆。
有一次,當我走進訓導處辦公室,看到沈國正等幾名國樂團的男學生排排站,雙手撫揉著雙臀,表情痛苦的樣子,就直接問「抽菸又被抓到喔?」,他們邊揉邊點頭。
因為國樂團的學生雙手要演奏樂器,擔心被打傷,我早已拜託訓導處,如有體罰的必要,不要打手心,所以挨打的部位都是雙臀。
無心插柳,首開國樂社學生自費上「個別指導」課的先例
當時,留下來的升學班學生有現任與曾任台灣國家國樂團團員的賴秀綢及曹秀如。
琵琶並非我擅長的樂器,而賴秀綢的琵琶技術已進入彈獨奏曲的階段,學習能力又強,我無法示範演奏讓她感受曲意,已沒有能力再教她,若她只在樂團練習,她的琵琶技術即無法進步,相當可惜,因此,建議她自付學費,另外請老師一對一個別指導。
幾天後,賴秀綢回說,他爸爸同意她自費上課,但每月只能給付學費新台幣200元,而且,希望能在學校上課。
印象中,當時國立藝專講師的鐘點費是每小時150元,若要到校教課,學校通常會安排每次上二至三小時,我要如何以三分之一的學費請老師來學校教她?誰願意只來教一個小時?再便宜的鐘點費,至少也要100元,總不能請老師來上半小時的課,或要我幫她付另一半的學費吧!
「沒錯!另一半的學費是由我給」,動機很單純,「不上課可惜」,遠因則是琵琶家許輪乾的恩情。
1970年的台灣區國樂器獨奏決賽,不分樂器種類,許輪乾以琵琶拿下第一名,我則以簫獲得第二名,賽後聊天時,他主動給我連絡電話與地址,並提到將來我到台北時,若有困難,可以去找他幫忙。
同年,我以最高分考上國立藝專廣播電視科,就讀期間,相當拮据,曾去他台北市和平東路的舊家,找他借300元,沒想到他給我1000元,還附帶一句「不必急著還,沒還也沒關係,若有困難再來」,後來累計借了二萬多元,直到我當兵退伍,開始跑業務後才還清。
也許是欠琵琶的情,終究還是要還給琵琶的,後來,盧梅端(註:現任高雄市國樂團團員)上個別指導課期間,是最勤練的學生,因為勤練而琵琶絃常斷,琵琶絃又貴,她買不起,我也如法泡製,買來借她用,後來,她也還清了。
第一位來海山國中個別指導的老師是顧豐毓,我告訴他鐘點費只有100元,沒想到他毫不猶豫地答應,每週六下午遠從台北市光復北路與南京東路附近的家,騎機車到板橋市的海山國中,共同首開國樂社學生自費上「個別指導」課的先例。
其他團員對賴秀綢上個別指導課,非常好奇,經常來看她上課情形,後來知道每個月只要200元學費後,紛紛要求參加。
「天啊!我那來那麼多錢?」,我主要的收入只是來自微薄的業務員底薪,還與我媽在台北市信義路跟房東分租一房居住,收入只夠維持基本生計而已,根本不可能再為其他學生負擔學費。
這些「放牛班」學生的家庭大多是中低收入戶,家長還願意自費讓其小孩上課,雖然,這些主動想參加的學生技術遠不如賴秀綢,但讓他們自費上課,技術進步較快,有助於樂團合奏水準的提昇,尤其是「學音樂的孩子不會變壞」,我必須設法「窮則變,變則通」。
我告知這些學生學費的實情,若他們要上個別指導課,只能兩人合上一個小時,結果,沒人有意見,問題就如此輕易「變」、「通」了。
每週六下午,顧豐毓教個別指導課,我則指導其他未上個別指導課的學生,後來,上個別指導課的學生愈來愈多,我另請林江山等其他老師來指導,當年曾固定或臨時(註:比賽指定曲或自選曲的作曲家)來教個別指導課的老師,除了顧豐毓與林江山外,還有劉俊鳴、孫培章、董榕森、李鎮東、莊本立、陳裕剛、葛瀚聰、林沛宇、鄭榮興、陳伯廉、鄭思森、白台生、林培、陳劍廷、柳清元(國樂革胡)及張毅心(西樂大提琴)等老師,學生多了,卻衍生另一起差點終止個別指導課的事件--被迫另類的「孟母三遷」。
回無名小子回憶錄-憶國樂往事-目錄
教「牛」彈琴
1-1 緣起
1-2 主動要教「牛」彈琴
1-3 練習時,被迫處處為家
2-1 國樂團變成了「抽菸的天堂」
2-2 無心插柳,首開國樂社學生自費上「個別指導」課的先例
3-1 被迫另類的「孟母三遷」
3-2 學生腰掛扁鑽、帶頭遊街,趁機逃家、逃學、打架、追女生....
4-1 為參加決賽而幫學生遷戶籍,被官員公開譴責,要增訂「翁自得條款」
5-1 免費幫學生選購樂器,還被指A學生的錢
6-1 願過另類「神經病」生涯的關鍵
作者:翁自得(創作完成日:2008年07月10日)
回無名小子回憶錄-憶國樂往事-目錄
國樂團變成了「抽菸的天堂」
學校的音樂教室緊鄰校園角落的圍牆,教室前有一處面積略小於教室的空地,緊鄰空地的是學校的蒸飯間,蒸飯間四週都有與一般教室走道寬的屋簷,與學校圍牆之間,還有大約與屋簷同寬的空地。音樂教室與蒸飯間距離各班的教室都不近,澈底解決了「噪音」問題。
音樂教室只有上音樂課時才使用,而國樂團固定練習時間只在早自習、升旗典禮、降旗典禮與課後輔導課(註:降旗典禮後升學班繼續留校上課),就成了國樂團固定的室內練習場地,而蒸飯間屋簷下與鄰近的空地,則是室外練習場地,一直到我辭職為止。
因為練習時間剛好在太陽甫升降時,常見在室外練習的學生,隨著屋蔭移動位置,下雨天就擠在音樂教室內與蒸飯間屋簷下。
國樂團分組練習時,一般都分為吹管組、拉絃組、彈撥組與低音組等四組,蒸飯間除了一邊是進出的門,其他三邊與音樂教室剛好供各組分開練習,彼此間的干擾較少,我則輪流到各組去指導,合奏練習時就擠在音樂教室內。
練習時,因為場地偏遠,罕見學校其他老師來關心,而且,當我指導其中一組練習時,因有視線上的死角,無法兼顧其它三組的練習,學生有機可趁,開始作怪。甚至,因為合奏練習場地距離樂器室較遠,也不例外。
至今記憶猶新,每次合奏練習時,我都會問「誰要去樂器室幫忙搬打擊樂器?」,沈國正等幾位問題學生,總會露出一付很樂意幫忙的表情,馬上站起來,搶著舉手回說「我!我!」。
剛開始只是覺得很納悶,「調皮搗蛋的學生怎會如此熱心助人?」,後來,才警覺到有問題,因為我覺得每次搬樂器的時間都太長了,「樂器室到底有什麼值得他們流連忘返的?」。
有一次,合奏練習結束後,我等學生把樂器都搬回樂器室,到訓導處借樂器室的鑰匙,就很好奇地到樂器室看看。
沒想到,一開門,因為樂器室長期都是門窗緊閉,迎面撲鼻而來的是濃濃的菸味,不抽菸的我略感短暫輕微的暈眩,趕緊關上門,以免菸味外洩,被學校其他的師生聞到,又告到訓導處,並用手半摀住鼻子,四處看看。
當我拿開擱在牆邊樂器櫃前的樂器盒時,看到的竟是一堆菸蒂,驚嘆「哇!真囂張!偷吃還不擦嘴!」。
而在分組練習時,男學生也常利用我輪流指導及視線上的死角偷抽菸,有的還翻越圍牆,偷抽菸或買零食,連最乖的女學生,也曾好奇地跟著翻越圍牆。
有一次,當我走進訓導處辦公室,看到沈國正等幾名國樂團的男學生排排站,雙手撫揉著雙臀,表情痛苦的樣子,就直接問「抽菸又被抓到喔?」,他們邊揉邊點頭。
因為國樂團的學生雙手要演奏樂器,擔心被打傷,我早已拜託訓導處,如有體罰的必要,不要打手心,所以挨打的部位都是雙臀。
無心插柳,首開國樂社學生自費上「個別指導」課的先例
當時,留下來的升學班學生有現任與曾任台灣國家國樂團團員的賴秀綢及曹秀如。
琵琶並非我擅長的樂器,而賴秀綢的琵琶技術已進入彈獨奏曲的階段,學習能力又強,我無法示範演奏讓她感受曲意,已沒有能力再教她,若她只在樂團練習,她的琵琶技術即無法進步,相當可惜,因此,建議她自付學費,另外請老師一對一個別指導。
幾天後,賴秀綢回說,他爸爸同意她自費上課,但每月只能給付學費新台幣200元,而且,希望能在學校上課。
印象中,當時國立藝專講師的鐘點費是每小時150元,若要到校教課,學校通常會安排每次上二至三小時,我要如何以三分之一的學費請老師來學校教她?誰願意只來教一個小時?再便宜的鐘點費,至少也要100元,總不能請老師來上半小時的課,或要我幫她付另一半的學費吧!
「沒錯!另一半的學費是由我給」,動機很單純,「不上課可惜」,遠因則是琵琶家許輪乾的恩情。
1970年的台灣區國樂器獨奏決賽,不分樂器種類,許輪乾以琵琶拿下第一名,我則以簫獲得第二名,賽後聊天時,他主動給我連絡電話與地址,並提到將來我到台北時,若有困難,可以去找他幫忙。
同年,我以最高分考上國立藝專廣播電視科,就讀期間,相當拮据,曾去他台北市和平東路的舊家,找他借300元,沒想到他給我1000元,還附帶一句「不必急著還,沒還也沒關係,若有困難再來」,後來累計借了二萬多元,直到我當兵退伍,開始跑業務後才還清。
也許是欠琵琶的情,終究還是要還給琵琶的,後來,盧梅端(註:現任高雄市國樂團團員)上個別指導課期間,是最勤練的學生,因為勤練而琵琶絃常斷,琵琶絃又貴,她買不起,我也如法泡製,買來借她用,後來,她也還清了。
第一位來海山國中個別指導的老師是顧豐毓,我告訴他鐘點費只有100元,沒想到他毫不猶豫地答應,每週六下午遠從台北市光復北路與南京東路附近的家,騎機車到板橋市的海山國中,共同首開國樂社學生自費上「個別指導」課的先例。
其他團員對賴秀綢上個別指導課,非常好奇,經常來看她上課情形,後來知道每個月只要200元學費後,紛紛要求參加。
「天啊!我那來那麼多錢?」,我主要的收入只是來自微薄的業務員底薪,還與我媽在台北市信義路跟房東分租一房居住,收入只夠維持基本生計而已,根本不可能再為其他學生負擔學費。
這些「放牛班」學生的家庭大多是中低收入戶,家長還願意自費讓其小孩上課,雖然,這些主動想參加的學生技術遠不如賴秀綢,但讓他們自費上課,技術進步較快,有助於樂團合奏水準的提昇,尤其是「學音樂的孩子不會變壞」,我必須設法「窮則變,變則通」。
我告知這些學生學費的實情,若他們要上個別指導課,只能兩人合上一個小時,結果,沒人有意見,問題就如此輕易「變」、「通」了。
每週六下午,顧豐毓教個別指導課,我則指導其他未上個別指導課的學生,後來,上個別指導課的學生愈來愈多,我另請林江山等其他老師來指導,當年曾固定或臨時(註:比賽指定曲或自選曲的作曲家)來教個別指導課的老師,除了顧豐毓與林江山外,還有劉俊鳴、孫培章、董榕森、李鎮東、莊本立、陳裕剛、葛瀚聰、林沛宇、鄭榮興、陳伯廉、鄭思森、白台生、林培、陳劍廷、柳清元(國樂革胡)及張毅心(西樂大提琴)等老師,學生多了,卻衍生另一起差點終止個別指導課的事件--被迫另類的「孟母三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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